他笑着说:“放心吧,我不偷不抢,钱来得光亮正大。赚的不敢说很多,但是必定能养的起你。”
“但是,我记得你在这里有一间公司的啊。”
“……”
萧景笙拉着我的手往下走,一边邀功似的说:“让你过来,还能饿着你?饭菜早就筹办好了。”
此人,当我是三岁孩子吗?莫非我连汤也不会端?
第一天,我看到他拿着拖把清理空中;第二天,我看到他挽起衣袖换了露天泳池里的水;第三天,我乃至看到他亲身拿着割草机,在修剪门外绿化的草坪……
既然他不肯说,我也没体例逼他开口。只能想着来日方长,总有他情愿向我敞高兴扉的那一天。
萧景笙说:“进家世一天,我亲身掌勺给你拂尘,让你尝尝我的技术。”
几道菜都很家常,一个龙井虾仁,一个麻婆豆腐,一个盐煎鳕鱼,别的配了一碟海米油菜。
当时,我感觉萧景笙的厨艺已经充足让我震惊,但是同居的时候越长,我越是发明,他这小我的确像个宝藏,身上永久藏着发掘不完的欣喜。
萧景笙此人,真的熟谙起来,不但半点不高冷,反而很家常,像个知心的大哥哥,很会照顾人。
萧景笙像是一道闪电,带着劈山坼地一样的气势冲进了我的糊口。他带来的统统都让我猝不及防,赶上他,爱上他,搬进他的家,快得像是一场电影。
比如,我的小日子里,他总会提示我别碰凉水。比如,我洗头后,他总会亲身帮我把头发吹干。
“想甚么呢?”
抢饭?
说着,就又端起最后的汤锅,稳稳地摆上了桌子。
我不由感慨了一句。
更有让我诧异的是,他竟然不上班。
同居今后,我对萧景笙整小我印象大变。但是他的固执和对峙,倒是半点没变。
不愧是帅哥,做如许的行动,也有种天生的文雅矜贵。
可我想起甚么,又问道:“你是一向在家里做买卖吗?都不消去上班?”
垂垂的,我也适应了如许的糊口。每天起床就能看到他,每天有他接送我上放工,每天吃他亲手做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