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楚起了身,锤了锤有些发麻的腿,眯着眼睛,看着躲在云朵中的太阳,大声喊到:“老天爷,我白楚别的不可,随遇而安但是最善于的。”
书存亡后的板屋前,一个十五六摆布的女孩倚门而立,稚嫩清秀的脸庞上尽是担忧,看着少年的背影,喃喃道:“都这个模样几天了?”
篱笆小院中,小菜地前坐着一个少年,少年的皮肤很白,但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光鲜,特别是双唇,几近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边幅固然美,却涓滴没有女气,长发混乱的披垂着,一身充满补丁的陈旧白袍,让少年看起来就像是电视中的那种流浪的贫苦墨客。
三人并没有重视到,倒在血泊中的混血青年口袋中的银色盒子收回微小的银色,混血青年的血迹流淌在盒子上的叶子图案上,被叶子俄然尽数接收。
手提灯和匕都城脱手而出,躺在不远处,混血青年的胸前微微下陷,估计是肋骨断了很多。
“给你机遇了,是你本身不晓得珍惜。”
这可愁坏了白诺,一度以为白楚得了癔症,找了很多的大夫来,却都被白楚撵了出去。
“小红,是秦叔叔不好,带这里来了撒哈拉探险,成果,成果遇人不淑。”
混血青年弱弱的嗟叹着,肥大青年面露喜色,拔下竟一条腿上绑着的匕首,一步步走向混血青年。
养父是个秀才,自幼便教诲白楚认字读书,白楚也曾经考过科举,过了乡试,没有过会试,最后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举人。
白诺看着白楚的背影,眨了眨眼睛,非常苍茫。
少年名叫白楚,这是大司国境内一个名叫白家村的小村落,而白楚本不是这个天下的人,精确的说是不是这里的灵魂。
很有能够,并且已经有人做到了,科学家现正研讨一门学科“浑沌学”。
这些科幻小说中频繁呈现的词语想必大师都不陌生,可这统统是真的吗,维度,平行空间,另一宇宙真的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