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里没有谁不晓得,姜九笙对谁都没脾气,恰好又是最难靠近的阿谁。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何如,是个衣冠禽兽,莫冰天然认得此人,上前一步,嘴上挂着贸易式的笑容:“简先生,下次请记得拍门。”
姜九笙有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深处,总有几分冷,几分妖,带着疏离懒惰的媚。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万人空巷的体育馆里,粉丝猖獗地尖叫。
“我的光荣,与你们同在。”
明显,这简公子有几个钱。
姜九笙并不是伶仃出道,莫冰口中的他们便是乐团的成员们,因为最后一首歌是姜九笙的合唱,便先她一步结束了演出。
她烟瘾重,特别是写歌的时候,整盒整盒地抽,莫冰不止一次让她戒烟,但是都拿她没体例,只能千方百计地给她找各种气味与成分都偏安康的密斯烟,毕竟是歌手,嗓子但是饭碗。
摇滚巨星姜九笙,文娱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句话:前后十年,乐坛再无第二个姜九笙。
地产财主嘛,哪个不爱香车美人,这简至公子更是花名在外。
“我这小我不喜好绕弯子。”她似百无聊赖,手指拂了拂红玫瑰的花瓣,收了笑,“你想潜我?”
对方很诚笃:“各取所需。”
“不是惯例。”莫冰面无神采地斧正,“是教养。”
姜九笙揉揉眉心:“我先回家洗个澡,两个小时厥后接我。”
手心被花刺刮了一下,姜九笙拿了张抽纸擦着:“还想吃吗?有没有气饱?”
莫冰曾问过姜九笙,为甚么挑了她,姜九笙的答复很对付,口气却很当真:因为扎眼。
究竟证明,姜九笙很会挑,莫冰才气够强,手腕够铁,办事干脆利落,沉稳精干,对于懒惰随性的姜九笙来讲,铁娘子莫冰是最好的挑选。最首要的一点,莫冰生得美艳,身材火辣,姜九笙喜好赏心好看标人与事物。
颀长的烟夹在手指间,薄烟淡淡升起,恍惚了侧脸的表面,她微眯了眼,懒懒地靠着椅背,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
莫冰向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抽个烟,还能美成如许,诱人得不可,严格来讲,姜九笙的模样,在美人环抱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却最独树一帜,不笑时冷傲,稍稍勾唇,七分魅,三分纯,眉眼里满是豪气与慵懒,奥秘又文雅。
这些,莫冰天然是不让她碰的。
姜九笙笑笑,点头:“我会去隔壁抽。”
更新时候今后暂定每晚八点半。
姜九笙勾唇,垂着眼似笑非笑,她家莫冰真是朵带刺的娇花儿,普通人在她手里可讨不到好。
莫冰喊了扮装师过来给姜九笙卸妆:“他们已经去会所了。”
要了命的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