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看证听说话。”
现场合有的线索都能够作为证据。一缕头发、一滴血、一指纹、足迹、车轮印……等等等等。
证据法听上去可靠又稳妥。可这个别例,全处于被动职位,且连续串的数据阐发,加上尸身转移,中间各种实在是华侈时候!
不过,他还没答复我,那把枪和他到底有没有干系!我三步并作两步跑畴昔,正要问,又闭嘴。
如何骨子里,如此传统?
尸身要转交给法医鉴定。法医可鉴定死者的伤痕是哪种凶器形成,遇害时候等。在获得尸检陈述前,刑警会卖力明察暗访,锁定出一号二号怀疑人,扣问不在场的证明,最后鉴定出来,比对犯法怀疑人和物证中的DNA……
推理法。
在陆晋说这句之前,我本怒的不可。甚么叫“我所谓的推理一文不值?”,这是说我的推理不对?那你倒是推一个我看看?
心下自嘲――
陆晋的长相,清楚是连刑警都不像!
我懒得问他为甚么会有KTV后门钥匙,倒是他前面儿,钥匙还没插进钥匙孔,门已经开了。
我大老远的从省会发配到怡城,竟还是躲不过老陈腐!
顿时笑了。
可一旦赶上罪犯熟谙各种反勘察手腕,将统统的陈迹都扼杀……比如Angel,证据法的老固执们就束手无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