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那些个写小说的必定也是贵族的狗腿子,他们用心写出如许的结局,让本身等松弛,然后再派出骑士进犯本身。
这的确过分度了!
又过了一段时候,强盗们又不满足了,凭甚么本身就得过和贵族狗腿子一样的糊口啊,本身但是有骨气的人,如何能够和贵族的狗腿子一样?
然后他们就这么做了,收成颇丰。
但总有一些人感觉本身有骨气,又耐不过内心的贪婪,以是就走上了强盗的门路,一条相对来讲显得有骨气的门路。
不做贵族的狗腿子,也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糊口,小日子还不错,但又有强盗开端不满足于近况了,凭甚么本身等的糊口只比布衣好上一线啊?凭甚么比贵族的狗腿子差啊?
“噗嗤!”
出世费事,以是神驰着更好的糊口,但统统来钱的门路都已经被贵族和那些贵族的狗腿子们给占有,要想赢利,仿佛只要成为贵族们的狗腿子。
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这些天下的险恶,好恨啊,好恨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遇,我必然会让你们全都死在我的脚下。
……
很快他们就认识到了,掳掠大商户,也便是贵族们的狗腿子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挑选,因为贵族的狗腿子会圈养更下一层次的狗腿子。
莎莉在等候,等候麦尔的返来,也在等候麦尔更晚的返来。
因为他亲眼瞥见小骑士将他部下的强盗众给斩杀了个洁净,一伙强盗数十人,好不轻易才堆积起来的权势,转眼之间便全数折了。
小骑士下了马,走到了强盗的面前。
但是当一个“贵族的狗腿子”追击着一个“有骨气”的强盗时,强盗的内心垂垂生起阵阵迷惑,事情为甚么会变成现在如许呢?
纯真的力量上能够两边相差无几,但强盗们穷啊,穷,就没有好兵器,没有好盔甲,就不轻易伤着对方,就轻易受伤。
刚开端他们说本身是公理侠盗,劫富济贫,也如许做了几次,但做完以后,发明本身的糊口并没有多少改良,反而受伤不轻。
如何办?
因而他们开端思虑原因。
不但抢过路的,还下山抢,抢山里采货的,抢镇里购东西的,然后大队人马跑到人家村庄里去抢,抢完财帛抢粮食,抢完粮食抢女人。
那又该如何办呢?
长枪正中强盗的背部中间,没入血肉,从胸膛穿了出来,又刺入到空中,将强盗紧紧的钉死在地上,再不能挪动半步。
这是一种很庞大的表情,却不冲突。
小骑士面无神采:“我不明白你所谓的骨气从何而来,如果说打劫布衣也算的话,那我不敢苟同你的思惟。”
故事里不都说是公理克服险恶么?
莎莉很感激麦尔,很天然的,这类感激又渐渐转成了依靠。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
没骨气的人的话,哪用放在心上?
劫夺这些贵族的狗腿子,那么这些狗腿子的狗腿子就会和本身等干上一场,两边都拿着兵器,都抱着杀人的目标。
小骑士骑着黑马,拿着长枪,枪尖带血,一小我在前面猖獗的跑着,神采惊骇,仿佛身后跟着的不是一个骑士,而是一个恶魔。
……
这时候强盗们还感觉本身做了件功德,不但干翻了一群贵族的狗腿子,还让这群布衣不消再上交东西给贵族,这可真是件功德啊。
莫非小说里都是哄人的?
这些可都是贵族的财产,不抢可就让贵族享用去了,这么做但是严峻的伤害到了贵族的好处,做了件大功德呢。
大抵,已经将麦尔当作了独一的亲人,究竟上也差未几。
“你是打不倒我们的!”
很简朴。
掳掠,还是掳掠,干脆连布衣都一起抢了,这些个布衣,面对贵族没点抵挡之心,大部分的产出都让贵族给占去了,真是丢人,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