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怀里拿出冰冷半熟的烤兔腿,放进嘴里嚼烂咽下。兔肉味同嚼蜡,没有完整熟烂的肉中飘散出一股难忍的血腥味,但是季晟为了保持体力,顾不得有血腥之气,只当作是甘旨好菜,大口大口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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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身上的衣衫几近全然撕破,胸前肌肉上充满横七竖八的血红刀疤,喘着粗气,摇摇摆晃地朝树洞这边走来,满脸大胡子透暴露一身的杀气。
“到底是甚么鬼处所?”季晟又走了一整天,傍晚时候,拖着沉重的身子来到一处藤蔓交叉的榕树丛中,找了一个干枯的空树洞安息,忍不住抱怨道。
红色细麻布的衣衫染成血红一片,季晟咬牙扯开衣衫,草草地包扎了伤口,已是浑身有力,只能勉强靠树干上,盘膝打坐,一点点调息田丹真气,但愿尽快规复体力。
他凝睇了半晌,瞥见一棵大榕树前面闲逛两下,随即钻出来一个彪悍魁伟的身影。
“他奶奶的,老子寻了一起,也没找着个猎物,这鬼处所真邪门了!”大胡子饿了几天,气恼不已,喋喋不休地自语道。
到了第十五天,季晟已经是蓬头垢面,衣不遮体,并且一起的猎物非常希少,隔两三天赋打获得一只野兔山鸡,勉强充饥活命。所幸身上的伤口渐渐结痂,已经没有大碍,但是不知何时才气走出这片奇特的密林。
狭路相逢,朋友路窄!季晟惊诧地瞥见大胡子朝他走来,心中顿时一沉,如果被发明行迹,活命的机遇微乎其微。
及待大胡子走近了,季晟躲无可躲,把心一横,纵身从树洞里跃出来,叫道:“铁将军,几日不见,别来无恙!”
爬了十几天的山坡,此时季晟地点的处所云雾环绕,是一座巍峨高山的半坡上,三面崖壁峻峭,山石嶙峋骇人,再往前走明显已到绝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