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谁吃了红兔子的手,吃了他的脚,便能够长出新的手和脚,他之前在城堡里闲来无事时,用小植物做过尝试。”
【我的红兔子啊啊啊】
弹幕都说:会。
停顿了好久,商领领说:“故事讲完了。”
他们都问为甚么?
这本该安眠的夜晚完整炸开了。
“红兔子很活力。”
商领领笑了笑:“答对了。”她靠近收音的麦克风,声音像从空无一人的陈腐丛林里传来,“红兔子吃掉了白兔子的手。”
“俄然,红兔子感觉心口好痛,好痛好痛,他在地上打滚,将近痛死了。”商领领又问她敬爱的、被吓得不轻的粉丝们,“晓得为甚么吗?”
本来不是助眠童话,是暗黑童话。
【这么暗黑,我竟然哭了】
“白兔子却说:你放了我吧,放了我。”
【又残暴又哀痛】
故事还没结束。
弹幕在问,以后呢。
“吃掉女巫以后,他长出了手、脚,身躯,变成了一只表面普通但没有脏腑的兔子。他能够走路了,能够对小植物们招手了,但是小植物们还是反面他玩儿,还是不喜好他,为甚么呢?为甚么不喜好他?他很难过,很孤傲,一小我住在城堡里,好久好久都没有出去,直到城堡里的罐头都被他吃完。”
弹幕一片嚎。
“即便如许,白兔子还是要逃,还是求他放了她,然后红兔子就又吃掉了她的腿,让她再也跑不掉。”
“但是白兔子不喜好他,白兔子一向逃窜,一向逃,一向想分开他。”
“因为他吃了白兔子的五脏六腑,他长出了五脏六腑,长出了心脏,但是,”声音俄然难过,“丛林里再也没有白兔子了。”
因为白兔子快死了,因为红兔子爱上了白兔子。
弹幕上一片啊啊啊啊啊。
“为甚么你们感觉红兔子会把手和脚给白兔子?”
有弹幕说:他会把手和脚给白兔子。
“他开端啃食,一点、一点地把女巫的手吃下去。”
弹幕持续啊啊啊。
是悲剧呢。
结局啊……
“这天,红兔子走出了城堡,他很饿,他要去猎食,他想吃肉,想吃手和脚,他巴望生肉,巴望鲜血。然后他发明了一只白兔子,一只很标致很标致的白兔子。”
“可他没有吃白兔子,他把白兔子抓了归去,关在了城堡的笼子里。他对白兔子说,我喜好你呀,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商领领倒上一杯红酒,色彩像血,她尝了一口,慢悠悠地持续:“然后是脚,红兔子开端啃食女巫的脚,另有女巫的躯体,但红兔子不喜好内脏,因为血糊糊的,还很腥。他也不喜好头,他本身就是一颗头,他不喜好他本身,以是留下了内脏和头颅。”
故事的最上面另有一句话:他是红兔子,我是白兔子,他会让我死,我也能让他死。
“女巫没有来得及研讨完,没有来得及奉告红兔子,所有身材的部位里,只要心脏不成以几次被剖挖切割。”
“女巫睁着眼,断了气。”
她没有机遇指责那只红兔子了。
【结局呢?】
因为嗜血啖肉是红兔子的本能。
这是她母亲写的童话故事。
“不,他如何会放了她呢,他那么喜好白兔子,他那么孤傲,他甘愿挨饿也不舍得吃掉白兔子。”
商领领停顿,问:“他会吃了白兔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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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兔子很欢畅,他终究完完整整地具有他的白兔子了。”
“红兔子太痛了,躺在笼子里,躺在白兔子躺过的处所。他觉得把心脏挖出来就不会再痛了,以是他就把心脏全部挖了出来。他终究不痛了,因为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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