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竿像一艘舰船快速的向河对岸驶去,肯尼愣在岸边,远远看着水下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将劳伦斯托起,劳伦斯呼喊着拯救,像飞鱼普通滑行在水面上。
城堡的大门足有十余米高,庞大的像木门上镶嵌着埃文家属的铁艺族徽,只要一只翅膀的秃鹫看起来有些奇特,家属的祖训曾提到过,家属的统统成员都是荒漠上的秃鹫,即便有一天落空一只翅膀,也是这片荒漠食品链的最强者。
走近城堡的大门,碧绿的草坪向两边的城墙延长,足足覆盖了整片城堡核心,在荒漠上保持如许大面积的草坪,真不是十几二十个仆从能做到的。
一杆长枪伴跟着吼声戳穿一个稻草假人的心脏,满头大汗的劳伦斯放动手里的长枪,这已经是他明天早上练坏的第三十个假人了。
十年前,劳伦斯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年,出世贵族的他早已是埃文堡的小城主,也是荒漠的下一任领主。
糟糕的垂钓技能让这两个家伙一无所获,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劳伦斯聘请肯尼去埃文堡过夜,肯尼已经不是第一次住在埃文堡了,劳伦斯的母亲非常喜好肯尼,肯尼更喜好他母亲做的杏仁布丁,劳伦斯第一次晓得这件事的时候,的确不想和这个家伙做朋友。
早餐过后劳伦斯会去后院练习长枪,他一向非常崇拜本身的父亲,但愿通过本身的不懈尽力,有朝一日也能带领步骑团保卫荒漠,交战疆场。
他不想白费母亲的一番美意,趁着母亲不重视的时候,如吞药般一口将整块布丁吞下,奶黄色的布丁划过他的味蕾,甜到发齁的固体伴跟着一点点蔷薇味,让他差点呕出来,他用力捋了捋胸口,对回过甚的母亲说,“感谢。”
肯尼笑话着劳伦斯劲儿小的连只鱼都拉不上来,俄然‘嗖’的一声,肯尼眼看着劳伦斯被鱼竿拖进水里。
穿过宏伟的大门,映入视线的是一条宽广的甬道,一个巨型的野生湖坐落在宽广的天井中心。
踏足桥上时,桥下的河水川流不息,据城堡里的老侍从们说,当年为了这条死水河,埃文家属的先祖们动用了上千名仆从,整整挖了两年,才从墨奴河支流引来这条野生死水河。
劳伦斯用力的拉着鱼竿,无法不管他再用力儿,却只见得河面出现波纹。
荒漠上除了萧瑟还是萧瑟,到处都是石子堆积成的戈壁滩,劳伦斯也是一次偶尔的机遇,才发明荒漠北面有这么块风水宝地,在熟谙肯尼后,他迫不及待的带他来这里垂钓,很明显,肯尼也非常喜好这个斑斓的小村落,这和卡尔塔城国土的平原村落比起来,显得更加温馨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