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叔您没事吧?要不咱少喝点儿?”我问。
“陈叔您持续,别在乎我问的这些东西哈。”我笑了笑,给老头倒满了酒杯。
“小郁啊。你年纪小很多的事你都没经历过,就这么说吧,你挨过饿吗?”老头意味深长的问我。
陈叔说的很奥秘,但是我半天都没有听他的后文。
“两眼冒光?这还是人么?”我迷惑道,因为我实在设想不出一个两眼冒光的人是甚么模样的。
“这就是宁为承平犬不当乱世人的意义了。我那先人就感受很奇特,这兵荒马乱的,老太太一小我在深山里走到底要干甚么?总不会是自寻死路吧?我家先民气善就劝这老太太。只是那老太太一向看着他手里的兔子,我家先人也不胡涂,在这乱世里待了这么长时候了,以是他顿时就明白了。”老头说
“我晓得,当时候兵戈的军队很多环境下都是吃人肉的,人肉就是军粮。”我说的很平平,也不晓得是不是我这小我脾气使然的原因。我总感觉那些汗青书中誊写的只不过是数字,只要这事儿产生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会产生认同感。
这老头讲故事如何这么磨叽呢?并且他这酒量,还喝酒呢?这才几杯呀?倒不是说我有多能喝酒,只是因为这老头的酒量实在是太差以是才凸显了我的酒量来。
嘿!这老头!
“陈叔,不是我说。现在的年代里,就算是乞丐都没有如许的吧?”我说道。
“山里?遇见一个老太太?这怕不是个精怪吧?”我吃着馒头问。
“那天我的先人刚在林子里打了只兔子,就遇见了一个老太太。”老头说。
老头瞪了我一眼。本来想要夹酱牛肉的筷子又给放下了。
陈叔敲打着酒杯一副如有所思的模样,这时候我才重视到他的酒杯已经空了,我赶紧上去给人家倒了一杯。
“然后我家先人也就没把这个当回事。就到处走。过了几天找到了一个小村庄,当时候能有个村庄借宿就不错了。以是我家先人也就出来了。刚开端还好,感觉这村庄不错,但是他越往里头走越感受奇特,明显村庄里住着这么多人,如何一点人气都没有呢?”老头说。
我愣了愣,这老头的反应如何这么大呢,就仿佛他吃过人肉似得。
“就这?”我吃惊的问。如果就这个故事的话老头至于跟我聊这么长时候么?一向在这里给我讲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