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眼里瞥见的只是他高头大马、乘胜返来的光辉模样,可这败仗背后的酸楚艰巨,又究竟有几人能了解呢?
“啊嚏……”
“哎,别去!”见魏延曦真有松开他要起家的架式,齐遥清赶快伸手揽住,点头道:“腰子那家伙满口胡话,芝麻大的事能被他说成西瓜,王爷如果问他还不如不问呢。”
齐遥清被他说的一噎,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回敬的话来。确切,当初若不是他打赌打输了被朱耀紫逼着穿那一身绯衣,魏延曦也不成能将人认错。何况本身那会儿因为怕被他识出男人身份难堪,特地紧闭嘴巴没说话,如许说来仿佛确切……不能怪他。
“我当时固然胜利逃脱,却也几近损了半条命,左肩中了一箭不说,连后背都被刀划的皮开肉绽。而云霄都因为先被北狄的步兵围攻,后有驮着我一起疾走返来,身中数刀,深可见骨,等我们好不轻易就着月色逃回大帐时,它浑身是血不说,连……连肠子都拖出来了……”
“这是做甚么?”
“可惜我虽安然了,可他们……倒是再没命逃出来……”魏延曦闭了闭眼,极力掩去眼中的伤痛。
“管家,去,把窗户关上。”
“王爷……”
魏延曦放在桌上的手渐渐握拳,尽力哑忍着,可眼眶还是越来越红,此中似有水珠在打转,只是迟迟不肯掉落罢了。
“嗯。”魏延曦点头,“在塞外的边疆上,以是直到最后,我能做的也只是去它那座粗陋的小坟包前,浇了一壶酒,就着漠北的圆月再陪它一晚,唤它一声云霄罢了。”
“爷,但是奴家弹的不好?”
“自云霄身后,我从未画过它的画像,也未曾叫人画过。偶然候想它了,提起笔来,却如何也落不下去,脑海中老是闪现出晕厥前看到它那副浑身是血的模样,就……如何也画不下去了。久而久之,我也干脆就不画了。”
在疆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若不能用手中的尖刀刺穿仇敌的胸膛,那就只要被仇敌刺穿的份。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