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好,没错,是我,还是我,你们的老朋友欢欢。
我从仆人那边叼了一口肉,但没有本身吃,而是小跑着,送到了金毛面前。
或许是比来比较风行野餐吧,除了仆人以外,我还看到四五户人家带着长幼,在这公园内,有说有笑的会餐。
但是最吸引我的,并非是他们带来的美食,也不是烤肉时候披发的香味,而是一户人家带来的一条狗。
我的仆人早就重视到了我的行动,但却没有禁止,还因为我,和金毛的仆人扳话在了一起。
这家伙比我和金毛都高,有着一身鼠灰色的短毛,看起来就很不好惹,呈现时,乃至都不看我一眼,径直朝我的老婆,哦,也就是金毛走来。
仆人家四周的确有几只长得不错的狗,比如隔壁的那条哈士奇。
本觉得我会如许一向苍茫下去,直到有一天,在气候已经变暖,春季将近畴昔的一次周末,仆人一家四口带着我去公园野餐。
我喜好甚么范例呢?
甚么,你觉得那条哈士奇是公的?
以我的第一视角给大师报告我的故事,可还听的风俗?
实在金毛那边也在烤肉,我送给它的这片肉对它来讲,只是微不敷道的,连礼品都不必然算得上的东西,但它却表示出很高兴的模样,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毛发。
信赖通过上一章,大师都对我并不陌生,晓得我现在糊口的很好,有吃又喝,每天都能睡个懒觉。
我没去听他们之间的对话,而是和金毛腻在一起,舔着相互的毛发,就像是在一起很多年的恋人普通密切无间。
只是如许的甜美时候并没有持续多久,母狗的发情的时候会披收回一股吸引公狗的味道,这味道吸引了四周的一条公狗,听我仆人说,仿佛种类是甚么威玛猎犬。
如果再给我两分钟的时候,我感觉对能够将这条狗打趴下。
不过遴选朋友这类事非常首要,就算我想要,但是找谁呢?
正所谓,承认一小我,始于颜值,陷于才调,忠于品德,这句话放在狗身上,也是一样的!
正所谓饱暖思**,我也不例外,在满足了各种的物质前提后,我开端寻求精力方面的满足,此中最首要的,也是我目前最神驰的,就是能够像我的仆人一样,有一个属于本身的朋友,生一窝本身的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