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三八 > 第1章 亲梅的知音

我的书架

她是阿谁长于打斗,能从女厕所和我一向互扭互掐互踹到男厕所的旷达女。

我无法“哦”了一声,回身走人时,可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有着以上的三点,是神也会信赖,我和于沁黎的仇深似海,海枯石烂。

为了这一天,小麦兜尽力啊尽力啊,想尽了各种体例,都找不到体例爬到树杈上去。

我不确信这个传说,皱了眉头就去问老爸。

如果有能够,请再次信赖我,我会在公家场合下“密意款款”得对于沁黎说:“敬爱的,我们终究能够去献血了。”

好吧,实话讲,她对于很多人,都特别得special。

几次跟朋友诉说我前半生风花雪月的情史,朋友都会毫无不测得给我指出一条阳关道:写成小说吧,咱给你保举到《知音》。

大妈找了我零钱,笑道:“结了婚以后生不出小孩,厥后去了新兴病院了”

于沁黎于我,是个特别的存在。

对我而言,和她一天的生日是我的奇耻大辱。

上面我来个自我先容。

老爸和于爸的恩仇那是一本书也写不完的。

我感觉这个文章的噱头不错,掏钱付账的时候,忍不住求大妈持续剧透:“然后呢?”

但是,老爸对于爸的满腔仇恨,我却从小就感遭到了。

自此,老妈活生生的一张瓜子脸,憋火憋得垂垂得向烧饼脸靠齐。

小麦兜工伤了,而始作俑者―于小兔,正拿着木锯在锯第二棵梧桐树,隽誉其曰城环扶植。

Unforgiven 1:出世

现在的女同都能够去献血了。

我看到一只狗,就能猜到它的仆人是于沁黎。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没事谋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为我对于沁黎的统统都太上心。她有的,我都有。她没有的,我还真不想有。

我拍拍老爸丰富的肩膀,安抚道:“输在起跑线上有甚么干系,勿用脏话,重视风采。”

启事就在那边:我不是真善美,我是方晓菁。

如果泛博读者以为这是一篇女同文的话,请信赖我,您and了。

因而,在全植物活动大会的那一天,小麦兜下定决计:本身必然要飞向树杈,在世人面前,完成飞人之姿,放响绝世臭屁。

于沁黎的妈妈和我老妈本来是一个银行的职员。因为老妈职业操守高、说话有调子,厥后新的支行开业了,老妈就直接走顿时任,意气风发得做了新支行的行长。

我就拿老爸之前讲的一个睡前故事来举例:

推荐阅读: 是你们逼我成巨星的     万古第一至尊     废少重生归来     撩妻入怀:学霸男神     烽火中的家园     变身之穿越异世界的罪域王骨     至尊兵王2     酷爹萌娃记     这不是春秋     幽王令:盛宠废材医妃     若春和景明     超凡血统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