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人们翻开了大厅的大门,一走出来的那一刻,我再次被狠狠的震了一下,这别墅内里的风景更是别有一番神韵。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的时候,车子在郊野的一个名叫世纪故乡的别墅群前面停了下来,我透过车窗向外看去,只是看了一眼,我就被面前的气象给镇住了。
驱车向里走去,就跟进了丛林似的,一棵棵的参天大树高的离谱,忽地一下,面前一道黑影闪过,把我吓了一跳,比及我真正反应过来的时候,才看清楚那是一只兔子。
这内里的装潢已经不能用都丽堂皇这个词来描述了,最精确的应当说是豪华,对,就是豪华!
我还将来得及自我先容,苗颖的嘴巴就像连珠炮似的把我的根基环境全数和盘托出,并且还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做刘帅哥,令我有些哭笑不得。
我点点头说应当是的,之以是说应当是的,那是因为面前的这栋别墅实在是太大了,足足占了有一亩地,这不由令我感慨,莫非一个混社会的能够这么牛逼?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浅笑着看着我说道:“我叫康烈,你能够像小颖那样叫我一声康叔叔,你应当不会介怀吧?”
康烈?名字还挺本性的,并且还是个少见的姓氏。
这时,苗颖已经从睡梦中醒了过来,伸了个懒腰,揉着惺忪的水眼看着我问道:“到处所了吗?”
在大厅的门口早就有几个皮肤乌黑的非洲女人在候着,见苗昌返来了,立马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齐声喊道:“欢迎仆人和蜜斯回家!”
固然我在他的面前仅仅只是一个小屁孩儿罢了,但是我却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的不屑,反而异化着一种我看不透的神采,令我有些不测。
“我当然不会介怀了,康叔叔!”我略微恭敬的说道,内心却悄悄盘算主张,今后必然要谨慎这小我,总感觉他将来会成为停滞我进步的阻力。
当然,也有能够是我这小我坐井观天,没见过甚么世面,毕竟在东海的时候,龙胜在明面上所揭示出来的财力也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