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一个镇才几万人的处所,这郡城却有中原国二级都会那么大。鉴于这个天下的修建物没有那么高,都会人丁密度没有宿世那么可骇,恐怕却也能包容三五十万人。
王安国,高近两米,虎背熊腰,天庭饱满,身着暗金色铠甲,好一员虎将。恰是王维武最看重的部属,也是王家除了王维武外,最强的人,热血境三重。不过此时,他的神采很丢脸:“阿谁小泽奴恐怕不是勇力九重这么简朴……”
的确,如果不是因为楚笛在,王勃没能用无影蛛神针射死陆不弃,他也完整能够下一道号令,随便教唆几个妙手,就能至陆不弃于死地。
王安国走了,从一旁的屏风后,走出了一个身着天蓝色长袍,腰扎白玉腰带,风采翩翩,气质不凡的青年:“爹……”
陆不弃的小酒囊是早两天在一个郊野小村庄用一把豁口的斩首刀换的,有两三斤烈酒,一是用来给伤口消毒,二则是给本身提神。
王礼寿天然不会在陆不弃身边,他这是自言自语呢,在这之前,他碰到了他这辈子所碰到的最强的一个妙手,那家伙明显不是浅显的小队长,估计是个有点身份的家伙,穿银色皮甲,持三尺青锋。
王臣那黑眸如宝石,微微点头:“那……但愿成周叔能马到胜利吧!”
远远地又听到了噪杂的人语马嘶,陆不弃大口吞咽了两口生肉,又拽着腰间小酒囊灌了口酒的同时,脚下拨动了下树叶将血迹讳饰后没入了山林中。
他走了小半宿,实在是有些疲累,就随便找了个处所,铺上皮衣,盖上兽皮就这么熟睡了一宿,还睡得很香。
不过转而那片毛茸茸的毛皮被顶了起来,一个靠近一米九身高的男人站了起来,嘴角微抿地抖落一地雪花,恰是很多人牵挂的陆不弃。
“幸亏这阳泽郡也算是地广人稀的处所,并且信息不发财,不像宿世中原国,收集铺天盖地的,那可真是天网恢恢,就算是反窥伺专业的人也很难躲得了!”陆不弃嘴角微翘:“不过还是谨慎点,尽量不进村镇,也不要把本身弄得真跟逃犯一样。”
只可惜他身上除了一千刀的钱票外,没有散碎的刀币,而陆不弃也不会做天怒人怨的强盗行动,要不然这日子过得会更好一些。
王安国应道:“是,家主,我亲身出马,决不负所托!”
转眼,又畴昔了一个多月,陆不弃已经到了阳泽郡城的郊野。远远地了望,陆不弃也被阳泽郡城的广袤给吓了一大跳。
“还真是初生之犊不畏虎!”陆不弃自嘲道:“掌管一方的世家,绝对是土天子,一个嫡派长房的少爷,要捏死我这么个仆从,跟捏死一个蚂蚁还真是没甚么辨别。”
更让人愁闷的是,他们竟然认出了陆不弃,穷追不舍,让陆不弃实在有些狼狈,不过在躲在林子里击杀了两个巡查兵后,陆不弃抢了一匹马跑了。
陆不弃将很多追兵都甩开了,就唯独甩不开他,搞得陆不弃只能咬牙转头跟他干上。那家伙倒是个骨鸣八重的妙手,陆不弃这个时候的气力,从力量比对来看,和骨鸣七重相仿,五千多斤的模样。
固然难过,可陆不弃终归熬过来了,将阳泽郡城完整甩在了身后,不过他身上倒是多处负伤,左肋更是被长剑刺了一个透体血洞穴。
这么大的一个都会,要绕畴昔,没有几天的时候底子是不成能的。这一天,陆不弃还是生火烤肉,却没想碰上了一队巡查兵,还是马队,并且每一个马队起码也是骨鸣四重摆布的气力,小队长更是具有骨鸣六重的气力。
但是正因为这一次透露了行动,陆不弃接下来的几天都在风声鹤唳中度过,在这各处都是驻兵的阳泽重地,他的日子无疑非常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