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客长,不美意义,明天本店不接待客人了。”
独一还缺的东西就是纸钱香烛之类的,小华村范围不大,并且那里有见天就死人的?以是没有专门卖这个的处所,刘不侯要守着刘老爹的尸身,只能叮嘱沈云去城里采办。
“大爷我明天表情好,不跟你计算,滚!”
哦,对了,刘第已经本身改了名字,说甚么既然已经不寻求读书中第了,干脆连这个名字也改掉,改成刘不侯。
这个天下上想变成不死之身的人多了,万一被人发明他的奥妙,那就糟糕了。
离这里比来的城镇是延平城,不过十几里地的间隔,依沈云的轻功要不了半个时候就能到,但是沈云还是决定在城里过一夜再返来。
店小二话说得谦虚,但是话里话外却透着一股傲气。这小店竟然被一名仙使看上了,想必明天鼓吹开来必然是名声大涨,谁不想来沾沾仙气?这下这件堆栈想不红火都不可了。
店小二一脸谄笑地将一脚踏入大堂的沈云给拦了下来。
沈云渐渐地站起家来,看着这混蛋羽士扬长而去的背影,不由得肝火中烧。
这味道,莫非是?
万一老天子心血来潮,想尝尝吃了这不死之人的肉能不能也变成不死之躯那可如何办。
龙倒不倒没人试过,但那南疆的厚皮巨兽——象,但是只要一星半点就能被他放到。
沈云正奇特,往内里看了一眼,这大下午的堆栈里竟然连一名客人都没有,店小二不往里号召客人竟然还往外赶:“我就出去吃个饭,这么多空桌,莫非我坐一个也不可?”
更何况他是仙使的高贵身份,就是他要县太爷的老娘,也没有人敢说个不字,陪着笑容都要满足他。
先拼集一下吧。
恩,如果没有结果,那就多吃几次,实在无聊那就换换口味渐渐来嘛!归正皇宫内里最不缺的就是御厨,单单一个沈云,就够做一整桌套的满汉全席,不管是焖熘熬炖,还是煎炒烹炸,包管你吃的高兴,玩的高兴……
延平城只是东边的一座小城,平时过往的客商倒也有一些,但算不上是甚么首要的交通关键,只是远近村落的中点罢了。
沈云猛地一揪头发,从速让本身从恶梦里醒来。
嘶~!
亲娘的!不可,老子要从速去修仙,这个天下太伤害!
坟场刘家本来就有,棺木刘老爹也早就备好了,就怕有一天本身俄然过世来不及购置,刘老爹早几年就预备着了。
传闻都城里住着的老皇上这些年想尽体例要延年益寿,如果本身被抓到他那边,强行要用各种体例破解不死之谜,沈云的结局可真的只会是生不如死。
说完清寿道人一脚把沈云踢飞出去,搂着美妇人头也不回地进了堆栈。
“你这穷酸墨客,倒是闻闻我这脚是香是臭啊,哼!”
她本是好人家的妇人,只因为生得貌美,被街上被遇个正着的清寿道人看上了,便强行虏了过来陪酒。
店小二转头一看,这沈云吃了打竟然还没走另故意机问这吃的东西,莫非是脑筋摔坏了?
沈云趟着步子走过来,一拍店小二的肩膀:“伴计,我问你,你这菜里但是放了那南疆的珍奇香料伏龙角?”
不过面前另有一件事情要办,那就是刘老爹的丧事。
沈云一听,公然如此,嘴角诡异地微微一笑,也顾不上身上的伤势,回身就走。
沈云正要再说几句,一道气劲劈面而来,“砰”地一声将他掀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
伏龙角,可不是龙闻了都得为之沉迷,而是龙闻了都得为之倒地!
沈云在这城里明着暗着进收支出已经不晓得多少次了,早就熟的不得了。
这仙使固然沾了一个仙字,但却底子不是甚么神仙,说穿了不过是神仙的杂役,偶然替神仙行走尘凡办些琐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