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终究抬起了眼皮,看着劈面的道人,腔调中不带任何豪情:“老裴,你我熟谙多久了?”
道人的脸上暴露一丝浅笑,他歪着头想了想,很必定地回道:“十三年了。”
此人身材苗条,裹在一身黑斗蓬里,压得很低的蓬沿下,黑布蒙着口鼻,只要一双如鹰隼般锋利的双眼,紧紧盯着坐在角落里一小我喝着酒的天狼。
贵公子不欢畅地回了一句:“为甚么现在老是拒我于千里以外?说的话就象陌生人一样,莫非我们不是兄弟吗?”
手指苗条,指甲修得整整齐齐,中指上套着一枚显眼的绿宝石戒指,那块宝石足有大姆指盖大小,耀得这暗淡的大厅里顿时闪起了莹莹绿光。
天狼不转头,倒是悄悄地鼓了两下掌:“好久不见,你的柔云劲可进步很多。”
贵公子晓得对方不太欢畅了,他换了个话题:“一接到你的信,我就赶来了,统统都按信上说的行事吗?”
斗蓬客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金线绸子作幞头,两缕长发贴着耳边的脸颊垂下,直到腰间。
道人说完后,直接站起了身,身形一动,如鬼怪般地闪到了门口,打了声忽哨,正在啃骨头的阿黄俄然抬起了头,丢下嘴中啃了一大半的骨头,跟着蹿了出去。
贵公子微微一笑,手中的折扇“叭”地一声翻开,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几行字,气势不凡,一看则知是名家手笔,他悄悄地摇了点头,看了看这屋内的环境,一声感喟:“何必如许折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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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戴一件质地上好的红色绸段衣服,衣服绣着金线,犀皮腰带上一整块白玉的带扣格外埠显眼,脚上的厚底皮制马靴则干清干净,一粒沙子也没粘上,端地是位不染人家烟尘的大族公子,崇高气势尽显无疑。
道人摇了点头:“说这些太见外了,既然是兄弟,就不要讲如许的话,你的苦,我晓得,你的心,我也懂。以是一接到你的信,我就来了这里。”
斗蓬客的右腕微微一动,一道酒箭直冲半空,到了高处,其势已尽,又如喷泉似地落下,斗蓬客一抬头,酒箭入口,直灌入腹,而一股热浪则从丹田处升起,中转百骸,说不出的暖意。
其独门之处,就在于把小块的砒霜化于酒中,以增加其烈度,而化解砒霜的毒性,则是花不鲁赤的独门伎俩了。
他看了一眼道人,腔调中俄然多出了一份感慨:“也只要象你如许过命的兄弟,才会一向跟我如许的人当朋友。”
黑斗蓬的手腕一抖,莹白如玉的右掌变掌为爪,向后一拉,酒坛竟然在空中缓缓地向来人飘去,他的手再一抖,掌中多出了一柄铁骨折扇,而酒坛则稳稳地停在那折扇之上。
天狼不再说话,闷声地持续往嘴里灌着酒。
说来也怪,去势汹汹的酒坛子在来人身边不到一尺处,竟然腾空停下,不再进步,但是扭转之势却涓滴不减,滴溜溜地在空中打着转。
天狼仍然保持着一贯的坐姿,眼皮也没抬一下,自顾自地拎起酒坛向本身嘴里灌着酒。
天狼的嘴角抽了抽,喃喃地说道:“兄弟?没被叛变前,当然是兄弟。”
天狼抬了抬手,又是一坛酒扭转着飞向了来人,来人叹了口气,悄悄地伸出右手,那是一只保养得很好,皮肤细致,莹白如玉的手,若不是手背上的几根稀少的汗毛,倒是有七分象是女子的素手。
而全部过程中,停在他那折扇之上的酒坛子则是纹丝不动,黄泥的封口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坛口那满满的酒平线上,波澜不兴,一滴酒也没有溅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