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打枪准,不是运气就是天生的本领,可别觉得这鸟枪的本领,就只在准不准上!鸟枪也重阵而战之,要用这鸟枪阵,除了要深通鸟枪以外,还需求懂的,太多太多。我也是混了好久,才有了那么一点心得。”
“即便是自来火枪,毕竟也敌不住骑射,明军可有很多不亚于自来火枪的利器,像是万胜弗朗机、迅雷铳的,还是没敌过八旗,萧大哥这话有些公允了。”
早前萧胜就提到过他能成为把总,是在台湾平刘却之乱里立的功,可李肆当时没把这个话头牵出来。这但是一扇门,在火候没到的时候就推开,非常华侈,而现在是时候了。
李肆避开萧胜那飞舞的唾沫,心想这五龙横海阵,该就是列成五排,轮番开仗,实在该叫“五叠阵”才对。接着慨叹道,豪情坐在劈面这家伙,就是当年安定刘却的首功之人。以态度论,是个双手沾满反动大众鲜血的刽子手……
即便已是半醉,他还是朝着北方遥遥拱手。
满鞑对火器向来重视,当年老奴被红衣大炮伤身后,鞑子就成了红衣大炮控,千方百计想仿造。厥后在海边捡到一门红衣大炮,中了五百万。以后辽东三矿徒降了鞑子,也就是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这三人辖下可都是精锐的火器军队,特别是受过葡萄牙人培训,晓得利用红衣大炮的炮兵,给黄台吉又送去了一个五亿元大奖。
“总而言之,明军败北,非器之罪!八旗绿营,乃至朝廷都把鸟枪看作弱者之械,好笑!孱羸之人,持刀枪有如鸡兔。可拿鸟枪,即便是妇孺,起码也能放上一枪,有一搏之力,比如是狗!而勇武之人持刀枪,那就是狼!拿了鸟枪,在我看来,更胜狼一筹,是一只虎!”
“说到这满汉一家,我想起了一件事,当今皇上……”
李肆眯缝着眼,像是有口偶然地说着。
“萧大哥这话听得我也心热,想之前我毙杀那赖一品,三十步外射中也是运气。如果他不逃,而是手持腰刀回身扑,只要我能忍到二十步内开枪,他就算能以一胜十,也是必死!”
“这个……萧大哥,绿营和八旗还是有辨别的……”
“台湾之事,我能建功,靠的就是这点心得!那是四十年十仲春十二,刘却聚众急水溪,白大人率营兵和镇道两标援兵共千人急攻。中午行惠邻近急水溪的一处斜谷,遭乱匪伏击,全军被截成三队,乱得一塌胡涂。白大人地点的中军,乱匪已经冲到了二三十步外。”
等着萧胜将一口酒咽下肚,嘴里再没嚼着,手里筷子搁下,腿也摆在桌子外,统统“隐患”都被消弭了,李肆这才接着开口。
“洞烛万里,这些他定然是都看在了眼里,可我就是不明白,为何朝廷还恋于骑射,不着力在火器上!光靠那粗笨的红衣大炮可打不赢恶仗,终究还得靠兵丁手里的家伙。就说这鸟枪,现在洋夷全数用的是自来火枪。雅克萨、准葛尔,皇上也见过很多了,为就没让八旗绿营换用自来火枪?只是将火绳改成火机罢了,小小窜改,可有大利!满朝智士,就没人说上一句!?”
李肆放开了嗓门,像是提及了酒话,毫不在乎被旁人听了去,萧胜倒还勉强压着蒸腾的认识,帮着扫了一圈,怕这私密之事泄漏。不经意间,对李肆的心防又退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