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歌吟 > 第二十二章 噬骨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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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

秦长歌已经在他怀里睡着了。

楚宁煜的呼吸炽热不堪,身材非常亢奋,却也只是一遍又一遍亲吻着秦长歌。

倒置混乱的侵掠持续了好久……

楚宁煜在她身上极度愉悦吼怒……

“好。”楚宁煜捏着她的下额,在她唇上亲亲一吻:“长歌,这两年你能忘记之前不高兴的事,只记得你爱过我这件事吗?”

俄然他看到她胸前那枚蜘蛛的形的黑痣。楚宁煜记得这是一对噬灵蛛,是在大婚那夜,秦长歌种到本身身上的,是秦长歌用她的血豢养出来的毒蛛,秦长歌将她的寿命留给本身,将本身的病痛转移到她的身上去了。一个这么爱本身的女人,本身却不肯信赖她,要曲解她这么多年,更是冷血残暴的折磨她。

“我在给丞儿写信,等下让隐卫送去皇城,你有没有想要对丞儿说的话,还是你要本身写,等会儿一起让隐卫送去皇城。”楚宁煜道。

来看神器大典的王谢旺族,都已陆连续续地分开山庄,魔族的尸身与破坏的房屋也都清理洁净。

密洞内倒是一地狼籍。

“长歌,我爱你!长歌,我真的很爱你。”楚宁煜心魔已解,此时的他眼神腐败,端倪里只要爱好的密意,行动间都是保重的谨慎翼翼。

秦长歌是被吻醒的,有人在她耳边低低的唤着她:“长歌,长歌——”

是谁会这般和顺的吻她,这么和顺的唤她?

楚宁煜冲动的眼眶发热,“那这两年我们一起游历天下,走到那里都给丞儿买礼品好吗?”

吻也是和顺至极的,一点点,一寸寸,在她脸上,身上沉沦忘返。

但是楚宁煜如何舍得让秦长歌忘了他,不可,不能让她忘记。“我生,要她记得我,我死,也要她记得我。”

这一刻只要相互噬骨缠绵,不死不休,甚么都不首要了,爱一小我,统统的统统都是值得的。

***

和顺的低唤,密意的亲吻,都能等闲让她情动不已。

秦长歌沉默了好久,久到楚宁煜觉得不会承诺时,她点了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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