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在消息公布会中,有媒体记者提出一些“刁钻”的题目,如果警方答复不出来,那可就……
先前陆芸曾经问过林雷凶手是谁,而林雷也说了,艾清绝对进入了某个处所。
如果要抛尸,那么凶手会挑选比较远的处所抛尸;
王警官微微点头,内心也还是有些纠结:“案发明场也没有发明,申明还是有部分遗漏?”
林雷现在站的位置是平仓巷的巷口,并没有进入平仓巷。
林雷没有答复王警官关于“遗漏”的题目,还是提及了别的一档事:“王警官想必也晓得,刑侦学里关于抛尸案件有一个典范的推断,那就是‘远抛近埋’。”
而埋葬的环境又不一样。
本身凶手既然挑选埋葬尸身,那么被发明的概率就比较小,以是不必跑到太远的处所去埋葬。毕竟凶手将尸身长间隔运输,本来就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
分尸现场和案发明场。
埋葬尸身比丢弃尸身需求破钞的时候和精力都要多,凶手对于四周环境很体味,不必担忧有人在“挖坑”的阶段就发明本身。
林雷毕竟是ICPO的人,今后耐久在外洋事情。他但愿这个案子破案以后,王警官有一套周到的逻辑推理过程,而不是仅仅晓得凶手是谁。
当然,这类话点到即止,多说无益――
“王警官,我认定凶手在平仓巷里,对此你有甚么观点?”林雷说的第一句话,就把在场世人“雷”到了。
案发明场不肯定身分太多,比如假定凶手利用的是“打晕”或者“麻醉”这些体例,普通不会留下太多的陈迹。案发明场如果有遗漏,“渎职”的程度就小很多。
林雷岂会不知王警官心中的设法,他缓缓地说道:“平仓巷绝对不成能是分尸现场,这一点无庸置疑。碎尸两千块的分尸现场,任何人在短期都做不到没有任何陈迹。平仓巷统统的屋子,当年都是入户调查过的,没有线索反应上来,那就申明分尸现场必然不在平仓巷。”
当然,“远抛近埋”只是普通环境――也有少部分凶手杀人后跑去深山里埋葬,那毕竟是少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