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目睹者的证词,凯特在灭亡之前,进入过沈临的寓所。而死者陈尸地点与该寓所间隔不远,死者脚底板更是感染上了该寓所内的地毯纤维。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作为怀疑人的沈临和安迪没法自证明净,警局将沈临的寓所视为犯法第一现场,也是道理当中的事情,这是公道推断。
但反过来讲,上述证据看似非常全面,但实际上也存在诸多的缝隙和疑点。
更不要说沈临本身所提出的质疑了,如果沈临要转移尸身,那么,为甚么在现场只留下两枚足迹。现场仅存的两枚鞋印,本身就显得有些诡异。这是最大的疑点。
如果是平常,在存在如此浩繁的疑点根本上,贝丝普通是不会等闲下结论的。可这一次,她却一变态态了。
沈临也怒了,他拍案而起,声音冷肃:“毛病司法公道、滋扰警局办案?好大一顶帽子,真是好笑!我是受邀而来的拜候学者,合法出境,并无违犯贵国法律之处。可你们无端歪曲我作为凶案怀疑人,强即将本人带到警局询问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我叨教杰克警督,作为法律者,你敢说是我在毛病贵国的司法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