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和虎屠竟然还留在内里。”大贵族中最落拓的恐怕就是第一个返来的,他没有战役,早就在这里歇息了大半天的他,早晨还回家睡了一觉。以是,第二天过来,他还挺有看热烈的兴趣的。
难不成攻击荒漠的人,都是鬼不成?
想不到哪小我是敌手,雷霆就将重视力放在荒漠的人的死状上。
一听他这话,坐在他中间位置上一整晚的奔狼表情一点都不好。在他的心目中,气力最差的两个家伙都还在内里,反倒他这个气力能排到前三的却第二个就出来了。
但是,雷霆的人将统统的尸身全翻了个遍,也没见到任何一个别的大贵族的印记,乃至,每个尸身上面的印记都是荒漠的。
长年在内里兵戈的人都会晓得,细心阐发仇敌留下的疆场,阐发尸身的惨状,能够大抵推断出敌手的人数以及敌手的设备级别。
不过,这类事情昭夜不会在这个时候说出来。他跟其别人一样,在等候最后成果出来,只不过,她等候的是,贝伦斯到底用甚么体例达成如许的成果,而其别人等候的是,到底谁能最后从林子里出来。
以是,雷霆一下将本身的人散了开去,他想看看,到底是本身的设法错了,还是本身的方向错了。
能谙练应用这些法则的人,当然有。但是,现在在内里几小我中,两个能够确认不会利用法则,另有一个到底甚么状况谁也不晓得。肯定能用法则的人,只要逐鹿和贝伦斯。
只不过如许的设法,很快就被打脸了。因为荒漠这个废料,被雷霆派出去探路的人找到了。
雷霆想了很多,一向想到有动静传来。
荒漠的尸身曝露在山林里,因为时候还不算长,还没开端腐臭。是以,雷霆的人很轻易查出来荒漠的死因。
每个大贵族部下的人都是有本身的印记,只要在尸身上找到别的大贵族的印记,就能晓得到底是哪个大贵族动的手。
本来,已经有人找到了一处混迹。不过陈迹很小,很不轻易看到。雷霆很快跟着那人到了留下陈迹的处所,那是一滩血。鲜血以外,每隔一段间隔,都会有鲜血的陈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