娲族从一出世就面对狠恶的合作机制,而上古期间到处可见的妖魔与天赋族群,对娲族鲜美的肉身也是极其垂涎。每一个生长起来的娲族都是从重重灾害中挣扎抗争脱颖而出,由此炼就一颗千锤百炼的心脏,压根不惧小小的元婴心魔劫。
叶枫看了一眼某只躲在小金橘盆栽上打盹的虫子,有些无法。
“倒也不是没有。上古期间六合灵气丰沛,只要不是资质特别差劲的,光靠自主接收灵气就足以进阶。但也有一些特别的种族,他们的体质与六合之间游离的自主灵气极不相融,冒然接收游离灵气轻则走火入魔,重则身陨魂灭。
“如何找我就不晓得了,归正我是向来没去找过,我的前辈也没这个需求。不过你也不需求担忧会错失了宝贝就是了。在如许的末法期间,别说是灵气固化的晶石,就是略微浓烈一点的灵气调集地,都能够吸引一多量的灵物耐久驻留其间。而灵物与灵物之间是有感到的,小蓝现在已经是灵虫,只要随身照顾着它,周遭三千米内的灵气聚合点都逃不脱它天生的灵觉。”
这些晶体,内里的灵气已经丰沛到了固化的程度。并且比起游离的灵气,固化晶体里的灵气更暖和,更合适那些特别的族群接收炼化。千百年后,靠着这些特别的晶体跟他们千奇百怪的灵修诀,这个名为娲族的种群,竟然收伏了很多外族,成了上古期间的一方巨擘!
他一个大男人,整天带着这么个小东西在身上,如何看如何都感觉有些诡异。
幸亏这些灵气固化而成的晶体,并不是那么轻易发明并获得的。不然上古期间说不定就成了娲族的主场,固然我身为圣水金蝉,即便获得了那样的晶体都不敢利用,但仆人你身为人族倒是无碍的。”
固然叶枫本身也晓得,这甚么灵气固化的晶体不是那么轻易找的,并且那元婴化形一听就很牛叉,不是这么轻易就给他修到的。但是一听圣水金蝉说的这般直白,叶枫还是感觉有些没法接管。
“圣水金蝉寿命冗长,固然我现在认你为主,你若不幸身陨,我还是能够停止休眠,乃至寻觅下一任仆人。元婴化形之劫,迟早我都要经历一番。仆人你就不一样了,身为人族寿命长久,而末法期间修行不易,灵气固化的晶体也不是顽石到处可见……”
既然决定要让金蝉刮目相看,叶枫还是很讲效力的。固然他不大能够一出门就撞见了如许贵重的晶石,不过早一点晓得晶石长甚么样,总能够制止身在宝旁不知宝,从而错失了珍宝如许的人生巨憾不是?
“那我呢?”
“晶石没有牢固的形状,也没有牢固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