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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人家另有个儿子呢!”

一本端庄的模样,仿佛之前阿谁恶作剧的男人不是他一样。

第522章最爱做的事

“你们都传闻了么?阿谁杜蜜斯为了救我们的沉三少被吊灯砸了呢!”

北冥煜低头去吻她,细精密密的吻从她的眉心伸展到了嘴角。

杜暖,公然如沉席南所言,不是个简朴的人。

她躺在沙发上睡了一觉。

说完,她快步分开病院。

“不对,不对,全都不对!”

梁诺内心有些裂缝仿佛在裂开,劈面上神采无懈可击。

梁诺一把猛推开他,用心笑:“我做完了这一道菜才发明本身放多了酱料,你还说不错?”

可她就这么迫不及待跟本身摊牌,莫非不怕她把这些肮脏的心机都奉告北冥煜么?

“凭我从小就熟谙他,凭我陪他度过了一全部童年!”杜暖信誓旦旦地说着:“他最爱吃法国的鹅肝酱,他平常爱喝咖啡,但并不是真的喜好,而是因为咖啡提神,喝酒他最爱波尔多的,他最爱做的事是一小我悄悄地看书,最喜好看的书是百年孤傲!”

再让她的儿子,叫杜暖妈妈?

梁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擦洁净脸上的水珠。

而现在的杜暖是典范的奇迹型女性,不但年青有为,并且和北冥煜小时候又有友情,她必须……要有点其他的设法了。

“你也说了,这不过是童年7;150838099433546时候的兴趣爱好,你觉得他现在还如许么?我奉告你,杜蜜斯,兴趣爱好不是一成稳定,但是我们结过婚有过儿子这一个究竟永久稳定!”

杜暖像是愣住了,没想到梁诺这么直接。

梁诺冲他做了个鬼脸,然后问:“对了,我们结婚这么久了,仿佛都没如何听过你说你到底喜好吃甚么,做甚么,看甚么书。”

杜暖,到底是骗她,还是北冥煜改掉了这些风俗?

“看起来,像是味道不错的模样,你学了多久?”北冥煜开端尝试味道,梁诺撑着下巴看他:“不奉告你,等你先尝尝味道如何样?”

北冥煜扫了她一眼,还是乖乖去洗手,出来的时候,用心把手上的水珠撒到她的脸上,摸着湿淋淋的,快把梁诺惹活力了,他又坐回餐桌前面。

她站在那边,阳光斜打在她身上,像是刀枪不入。

“我看撑不了多久,她一没甚么特性,二又没甚么事情,三没甚么背景,女人自强不息最起码的东西她都没有,你说她能留三少多久?”

――

很快,她又笑起来。

梁诺灵巧地把他的外套挂在衣钩上,指了指餐桌:“我明天啊特地去学了几道菜,你看看喜不喜好?听教我厨艺的阿谁大师说,很多澳城人都特别喜好吃鹅肝酱呢。”

“放多了酱料你还美意义说?”北冥煜傲娇地搁下餐具:“我只是不想打击你做饭的热忱,不然你请我吃我还不吃!”

梁诺腰间系着围裙,见他返来,立即擦了擦手走畴昔:“你返来了?明天事情累不累?”

“那你还对我生机呢!”

但梁诺内心也明白,无凭无据把这些事说给北冥煜听,北冥煜或许还会感觉是她本身吝啬妒忌了,不过一想到北冥煜向来都没奉告过她他童年那些详细的事,他的童年在她面前就是一片残破,但是杜暖竟然参与了他的统统童年,真的……好恋慕,好妒忌!

“你要说个明白对么?好,那我奉告你,他最喜好的是我做的菜,不管甚么,他最喜好喝的酒是我调的酒,最喜好看的是我买的书,最爱做的事……就是跟我一起做任何事!”

脑筋里俄然生出一种打动,火急地想要再见到北冥煜!

鹅肝酱入嘴,北冥煜悄悄皱了下眉,然后一把把她揽入怀中:“味道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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