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嘲一笑,低下头往火势小了些许的灶膛里又添了一根柴,熊熊大火将她的脸映照得橙红,铺面的热浪熏得她手脚眉眼都是暖的。
“写就写,写得不好你可别让我赔,我可没有那么多闲钱赔你的扇子。”她提笔蘸墨,魏承给她让了位子,她端坐下来,正襟端坐,缓缓落笔。
她从善如流地在灶膛口的小马扎上坐下。
她偷偷瞪了他一眼,捡起两根细柴狠狠地扔了出来:“又没说要做给你吃!我做给别人吃!自有人情愿吃我做的饭!”
沈家虽不是甚么高门大户,沈母却非常重视自家女儿的学问涵养,能让她读书就让她读,还会卖嫁奁做工送她去城里最好的私塾先生门下读,返来了还得把功课写好了,差一点都不可,这一点,和她常日里庸弱的贤妻慈母形象相差甚远,一点也不像这世道里其他养女儿的人家,都感觉女儿今后必定是要嫁人的,不肯意在女儿身上花太多钱。
雨还鄙人,雷声垂垂停歇,“乒乓作响”的声音是从庖厨的方向传来的,别院的庖厨几近划一闲置,归正她在的时候,是向来没见过开仗的,想吃甚么,都有魏承的人送来,都是城中最好的酒楼的菜肴,要么就是她喜好的路边小吃。
她安抚完,云仙只会更悲伤。
沈银霄拿着火钳往灶膛里杵了几下,火灭了后,忙不迭的跟了上去。
而御术不好纯粹是因为沈野生不起好马,回家了也没得练,加上沈母也感觉女孩家骑马不好,女孩家应当坐宝马香车才是,便作罢。
她实在极爱他这副模样,当真的时候,连扬起的发梢都是意气风发的模样,云仙说过,做家务的男人最都雅,可惜这世道能情愿做家务的男人屈指可数,特别是公子哥,以是情愿做家务的公子哥的确是俊男当中的俊男,这话诚不欺她。
幸亏支出总有回报,花了大代价进的私塾就是比小处所的质量好,再加上沈母的严格催促,沈银霄学到十四岁,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除了御术,其他五艺已经算得上是很好了,一手簪花小楷写得有模有样,婉然若树,穆若清风。
沈银霄安抚人的才气几近为零,比如云仙来找她哭哭啼啼义愤填膺的倾诉时,她老是下认识的安抚一句:“别悲伤了。”
他神采和缓过来,从橱柜里拿出两只青花瓷碗,刚要盛饭,发明有一只被磕碎了一角,将碎了的那只放回了橱柜,将炒好的蛋炒饭全盛放进了一只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