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曲璎前面的明琮,双手捧着一其中型的小沙锅,没有盖子,锅内热气氤氲,飘散着一股和着香葱、鲜虾的暗香味儿。
明琮那小子不简只会哄曲璎,他还会做,且多做多说,被他这一对比,他在小东西里,都快成了渣渣了……真是日了狗儿,他是何其无辜。
“喂。”刚起床,她的声音还沙着,带着点娇哝。
就连曲璎是甚么时候起床的,甚么时候走的,她完整没有知觉。对于一贯懒惰风俗的她来讲,假期中的心机闹钟,一贯反应痴钝。本来就感觉一天睡够八个钟都睡不饱的,晚间又没睡好,一转眼没睡到午餐,已经能说这手机铃声给力了,堪比追命连环响。
话说,顾珏之上来后,看到曲璎在厨房里繁忙,还真吓了一大跳。此人比人,还真的得气死个活人呢。发小和他女朋友,两边豪情好,对于分内之事都做得至心称职,倒显得他跟崔希雅有些儿戏、不符合。
可床上只要她一小我,璎璎女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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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东西,连我都到了,你既然还在睡?”顾珏之一听到她迷瞪地声音,顿时发觉了她这是方才从梦中复苏,再看劈面发小和他女友的密切劲,他内伤了,调子就提得有点高。
谁不想本身的女朋友[男朋友],将本身放在心上,凡事起首将他[她]的事,放在第一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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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一脸被丢弃的顾珏之,真是哭笑不得。他也不是第一次晓得,自家女友是个出了名的小吃货,当初他就是用美食哄诱了她,现在也是被美食占了她的重视力,可谓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四个位的玻璃卡座小餐桌,桌面上已经摆好了四份小煎蛋、牛奶,自腌制的咸菜。
“噢,来了。”顾珏之忙坐下,捧起属于本身的碗,文雅地进食。内心却嘀咕:璎璎这技术是越来越超卓了,这粥又鲜又滑,就连她自个儿腌制的咸菜,都比内里特级的咸菜,做得隧道有滋味,咸酸适中,送粥上品呀!
顾珏之看到粉衣黑裤长靴,头上还戴着敬爱的黑灰的雪帽子,大手用力在按她头顶揉了一下,抓起她的小手哼道:“小睡猪,真慢!太阳公公早就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