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地精是天生的浪荡者(盗贼分类),喜好操纵任何机遇伏击敌手,潜行后悄悄靠近仇敌是他们最善于做的事情。但是阿谁高个子的人类感知不测的活络,一下子发明了他们的存在。不得已,他们只好提早建议进犯,以但愿能留下来别的一小我。
唐墨骑着一匹高大结实的黑马走在马科斯边上,身材跟着马匹的节拍微微高低起伏。
情急之下,马科斯用马鞭狠狠抽了马臀部,那不幸的植物吃惊加吃痛,一下来疾走起来。
“是熊地精!”马科斯吓得魂飞魄散,得益于法师这些天来的教诲,或者说是闲谈,他对旅途上能够碰到的常见伤害有了一些体味。
马科斯想了一会,感觉很有事理,他诚心肠谢过法师。又忍不住道:“但是你能够教我神通吗?真正的神通!”
“我们为甚么不坐马车?”马科斯把头靠在马脖子边上,这只温驯的植物不急不慢的走着,毫不介怀马科斯死死卡住它的脖子。
十几天下来,马科斯只感觉满身酸痛不已,怠倦不堪,大腿和屁股更是感受不到是本身的。当然进步也很较着,能够持续在马背上待上半天时候,就是最好的证明。
法师在一旁慢悠悠的说道:“做为一个骑手,要学会在有滋扰的环境下普通把握坐骑。”
这些家伙大抵有二十多个,长着熊一样的脸部,凶神恶煞。体型巨大又威猛有力,站立时约有两公尺多一些高,皮肤色彩介于淡黄色到黄棕色之间,上面覆盖着稠密的粗糙毛发,色彩介于棕色到砖红色。他们的眼神跟野兽差未几,绿红色的眸子中心有个红色瞳孔,别的另有一对铲子形的大耳朵。
“一样你的骑术也太烂了。”法师抓住机遇毫不客气的攻讦道:“连浅显的马匹都不能纯熟把握,你到时候如何骑着它在天上翱翔?把握一只巨枭比骑马起码难了十倍!”
马科斯目瞪口呆――这是如何回事?
马科斯抱怨了几句,他如许已经有十几天的时候了。究竟上在此次远行之前,他向来没有过骑马的经历。以是一开端有几次从马背上掉下来的经历,不过马匹只是渐渐行走,伤的也不重,又有法师在一边照顾,没过量久又活蹦乱跳起来。
马科斯一下子坐起来,腰杆挺得直直的――要获得法师的嘉奖可不轻易。大部分时候法师老是点点头,就算是赞成了。偶尔表情好的时候,也会来上一句“不错”,“还行”之类的考语。
马科斯紧紧抱着马脖子,屁股翘的老高,以制止掉上马去。他的个头不敷,骑在马背上要够着马镫还是很勉强,要想夹紧马腹实际上是更加困难的一件事情。
“好吧。”唐墨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翻身上马。
栗色的马儿绝尘而去,那些残暴的熊地精吃了一鼻子的灰尘,只能吼怒了一阵,无法的放弃差点到手的食品。
……
马科斯扯了扯嘴角,法师的嘉奖让他很欢畅,但一时又拉不下脸来,只好暴露比哭还丢脸的笑容。
马科斯还没有反应过来,法师已经狂拍着大黑马的屁股。那匹黑马在这酷热的季候内里漫步了半天,早已经不耐烦,这下吃痛一下来撒开蹄子急奔起来。
可惜间隔稍远了一些,那一记标枪没有射中。为首的熊地精长的特别高大强健另有凶恶,他手持庞大的斧子,嘴里吼怒着马科斯听不懂的说话冲了上来,其他的地精纷繁投脱手中标枪,也追了上来。
马科斯死死抓着马脖子,尽力不让本身掉上马去――这如果掉下去,就真的垮台了!
幼枭转动着脑袋,猎奇的察看马科斯,时不时收回一两声刺耳的叫声。看到马科斯俄然坐直了身材,它扑棱着小小的翅膀,飞到马科斯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