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时候防地已经完成布局,身为最前沿的勒芒和拉瓦勒两座都会,三个师团有些相形见拙,带着三个马队师团前去缅因州生态园是弗兰德每个月必做的一件事。
如许的安排主如果因为马队在这里发挥不开,白白破钞兵士的性命还不如安排一些有庇护本身才气的军队跟从。
一年多的时候,约瑟夫吞服的圣兽魔核达到十枚,可惜气力仍然在剑圣一层闲逛涓滴没有败坏的迹象,现在约瑟夫都有些悔意,还不如让诺德王国新增加几名剑圣。
当然,约瑟夫选它当作本身的坐骑并非是因为它跑动起来都雅而是因为它的气力和见机,如同那些不见机的都已经成为约瑟夫晋升气力的踏脚石。
变异战马能够身披重甲,即便是算上骑士的一身重甲它们也能够轻松驼负,这乃至是机车都做不到的事情,十万重马队就是新的野战主力兵种。
约瑟夫胯下的坐骑是一匹变异的战马,玄色的眼睛和血红色的眼眸,头上无角、两翼无翅,如果仅仅是如许你以为它是一匹变异失利的战马那么就大错特错。
按照推理:马耳他骑士团和圣殿骑士团、条顿骑士团每一个骑士团的骑士气力在初级剑士摆布,三个骑士团就是三千初级剑士,不要说甚么十二大红衣主教之类的大剑师气力的家伙,教廷刁悍的一塌胡涂。
弗兰德很确认的答复让约瑟夫不由望向四周,这是约瑟夫的第一次战役,他很看重,为此特地拿出来一把黄金龙纹双手大剑,大剑共同约瑟夫的体型倒是非常合适。
能够说约瑟夫另有很大的晋升空间,在剑技、表情磨砺上,而弗兰德的晋升空间已经到头,在持续只能依托魔核才气够。
独一的例外或许就是约瑟夫胯下的梦靥,论气力它或许会在圣兽中排在开端,但是论胆量它绝对排在前三,不管仇敌多么短长,它都不会让步这也是能够抓捕到它的首要启事。
正规军六十万。此中具有战役力的野战军40余万,弗兰德身为重马队军团的中将军团长,他是真正主力中的主力、精锐中的精锐。
哞~
约瑟夫大胆猜想一下,现在这两个处所应当已经建立王国,诺曼底王国和勃艮第王国,有关于他们的详细环境约瑟夫不清楚,独一能够肯定的就是他们的气力必然比不上诺德王国,这是无庸置疑的。
“比梦靥强大,并且要强大很多。”
这才是诺德王国的真正战力,就如同崇高教廷普通。固然只要一大三小四个骑士团,但是他们四个骑士团的气力已经超乎十万军团的抵当才气。
如果单论此时的欧洲人类,约瑟夫感觉独一能够给本身带来威胁的只要一个崇高教廷,因为他的三个骑士团实在是在各国另有联络的时候就发作出强大的气力,颠末这两年的时候,谁也不清楚他们究竟强大到甚么程度。
如果把约瑟夫和弗兰德拉进竞技场,那么三剑约瑟夫便能够夺走弗兰德的性命,这还是弗兰德身经百战而约瑟夫几近没有到过疆场以后的成果。
皇家禁卫军五大师团:皇家狮鹫骑士团(三千)、皇家地龙重甲马队(五千)、诺德皇家卫士(八千)、皇家偷袭团(两千)、大剑师中队(500)
“你肯定这里有一个强大的圣兽?比起梦靥还要强大?”
重马队军团报酬高、战役次数多。是以重马队军团也是全部诺德王国独一没有列兵的军团,他们一开端就是中士(中级剑士气力)。
黄金龙纹大剑比起弗兰德手中的卡拉德波加玄色大剑或许要差一些,但是在约瑟夫而言,他用着这黄金龙纹大剑才最合适他的身份。
这一次随行的人未几,只要三千重甲兵和重马队军团长弗兰德中将,皇家禁卫军方面则只要两百狮鹫骑士团、五十位大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