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月当时就想,这被公子另眼相看的女人,也不知是何模样?
“又罚跪?”高烈蹙眉,叹口气。
饭毕,方剂笙又喝了药,这才在木月的提心吊胆中,与高烈请辞。
宿世方剂笙看惯情面,此生在郑家所见之人也多是谨慎谨慎之辈,像木月这般初了解就直言相告之人,还真是少见。
高烈蹙眉,额头皱纹更加深壑:“这蚀骨之毒……出自东于王庭。论理,只要东于王室才有此毒。你一个小女人,莫非曾去过东于?不过你前事尽忘,既然你不知,就算了。这蚀骨之毒牵涉甚广,畴昔的就让它畴昔吧。你现在万事莫想,还是埋头涵养为好。”
“木月,你也坐吧!待这娃娃用完药,再走不迟!……嗳,你这娃娃,也莫焦急,这些饭菜皆出自木月之手,你们且吃着,老夫去看看药熬得如何了?”高烈起家拜别。
“公子说,先生此生最讨厌姓郑之人。他不肯医治姓郑的人,不管是谁!”
方剂笙迷惑。
而实在孟家和郑家一样,乃是黎阳城驰名的富户之家。传闻孟家财产遍及天下,唯独一条,子嗣凋敝。若非孟家后继无人,说不定这大周国的首富之名早已是孟家的囊中之物。现在,偌大的孟家只要孟锦泽一人苦苦支撑,这才会在不惑之年就得了顽症,为此,孟锦泽才但愿程曦能尽快娶妻生子。
方剂笙一垂眼皮,掩去眸间思路。
那少女鹅蛋脸,眸若点漆,眉若墨画,上身穿戴金边琵琶襟外袄,下身穿戴盘锦彩秀棉衣裙,卷着袖子,手指缝里还沾着几粒葱花。
高烈瞥一眼方剂笙,没好气道:“你这小女人,年纪小小怎如此费事。莫要多礼了,快来用膳,肚子饱了才好用药,不然药效也没法更好的阐扬!”
木月眨眨眼睛,低声道:“先生此生,挚爱嫡妻。传闻,先生的夫人在未出阁时,曾有婚约,那人恰好姓郑。以是先生讨厌姓郑之人。此人呢,有爱屋及乌的,也有恨屋及乌的呢……”
方才听无踪传来程曦的话,说要让她去照顾一个女人时,木月惊奇的连手上的菜刀都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