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还是那块石头,孙雷行动之前持续发挥几个小禁制,以防遭到那些九转精血虫偷袭。
它也能够呆在石头里太孤单了,终究被人发明,才主动的情愿当孙雷的灵宠。总返来讲,孙雷占了大便宜。
悄悄一弹,这滴血精确的射到一米外的石头上,而闻到血腥气,那些九转精血虫一拥而上,诡计朋分这滴血液。
有甚么与这类奇特的长附近似蚊子的吸血虫相婚配的虫豸,灵虫?
也不晓得前后共用了多少滴血液,归正一向到石头不再接收,那些残存的血液终究被一些九转精血虫朋分,那石头上高耸的传来一声。
接下来,只要给它们充沛的精血,它们便会持续的爆炸,连续九次,终究到第九次,吸**血达到它们个别所能接受的极限,便完成了它们的汗青任务,演变成血精。
孙雷的第二滴血珠就在几秒钟后,精确落在石头大要。
为保险起见,这是他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位置,再朝前凑有能够会引发九转精血虫的重视,激发它们的骚动。
这块晶石不叫晶石,它的名字叫血精!
不久以后,孙雷在一本灵虫排行榜上,找到答案。
至于能化为血精的吸血虫,孙雷在脑海中不断寻觅答案,空哥传授给他的信息太多,有些东西他还没有完整消化掉。
不但是血液,精确的说是精血!
反应敏捷,行动敏捷同一,另有最大的好处就是即便撑死以后,也能变废为宝,化为血精。
因为在灵虫排行榜上,九转精血虫位列奇虫前十,固然与诸多强大的灵兽比起来,尤有不敷,但是单凭其变态的嗜血才气,倒是一种不成多得的灵宠。
这应当是一种很特别的虫体,在没有吸血退化之前,它很纤细,小的几近看不见它们的模样,只能在它们开释能量的时候,看到身材披收回绿莹莹的光点。
“咕噜”
血精,顾名思义,是精血的精华地点,那吸血虫不断的吸食血液,然后一次次的净化,最后,将精血提纯到极限,吸血虫完成本身的任务,终究化为血精!
但还未等它们扑过来,那滴鲜血便缓慢的融入石头内里!
就仿佛人吃饱喝足打了个饱嗝一样。
指甲在手指肚上一划,手指肚破开一个小口儿,一滴鲜血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