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不要下地了,等脚上的水泡好了再说。”
以沫敛了笑,忙问:“哥哥去那里?”
离修揪着以沫嫩滑的小脸说:“哥哥去给你找吃的,你不准下床,老诚恳实的给我待着,返来如果让我发明你不听话,哼哼!”
以沫高悬的一颗心略略放下,看离修还在苦思,忙说:“哥哥别多想了,想多了脑袋会疼的。”
早晨,以沫坐在床上挪了挪小屁屁,羞红了脸的批示着离修帮手烧水。
“这叫花鸡,我之前……”离修一时欢畅,话差点就溜出嘴。
离修当下乐了起来,“你这个小馋猫。”
这一天,以沫因脚上小小的水泡,在床上坐了一天,倒是一点都没有迟误事情,抱着新买来的布料,兴趣勃勃的给离修做衣服。
回家到屋里看了一眼,以沫抱着被子嘴角挂着笑,又睡着了。
野鸡闻起来挺香的,但是以沫却没有抱太大的希冀,毕竟一只整鸡,甚么质料都没有放,味道想来也很浅显,但没想到入嘴后,倒不是如许。
以沫看了眼离修,又看了眼碗中的鸡腿,倒也没有太讲究,学着离修的行动,徒手抓住就啃。
不过倒是侧面的说了然她心肠仁慈,只是如许的小女人,上世如何一身骂名,四下打鸡骂狗。
翌日早上,以沫抱着一双白净的小脚,脸红红的看着离修。
离修直接用行动表示,撕下鸡腿放到以沫的碗里,笑说:“吃吧!”
离修即不笨,也颠末人事,眼下看以沫如许,又想到两人当初翻云覆雨的时候,心下一紧,脚步混乱的出了门。
离修倒没感觉有甚么不美意义,眼下在离修眼里,以沫还只十二岁,挡住脸就分不清前后的年纪,再加上认定了这世是兄妹,那里会多想。
中秋的夜里有些凉意,离修却感觉脸庞发热,不自发的摩擦了动手指,宿世的他,再如何不喜以沫,都没有否定过。
离修就在院里做了一个叫花鸡,这是他平时行军兵戈时最喜好的一道甘旨,脱手过程简朴,味道鲜美。
离修用心沉着俊容,不悦的说:“脚都起水泡了,明天如何反面哥哥说?”
以沫一双桃花眼溜溜的看着离修,红润的小脸上有些羞怯,奉迎的说:“哥哥最好了。”
未几时就捉了两只野鸡下山。
离修上前轻点以沫的鼻尖,也不拆穿。
离修活了两世,如何能够看不出以沫的心机,无法又宠溺的戳了戳她的额,打了水盆来给她洗濯了脚又重新上了药。
实在她的脚已经好了,就剩淡淡一层印子,毕竟离修带在身上的伤药如何能够会差。
以沫对劲的扬扬下巴,“这是当然!”
离修拥戴说:“也是!该记起来的时候天然会记得,更何况现在mm在我身边,记不记得也无妨。”
将野鸡直接杀了,又在小溪旁洗濯洁净了,这才拧回家。
眼下离修新做了一身衣,再加上他先前穿的,固然有些破坏,但是料子比这小镇上买的要强多了,以沫也没舍得丢。
以沫咬着下唇,红十足的小脸尽是幽怨的看着离修,没美意义说出姥姥的原话。
看着以沫脸红红的拧了包药过来,不免有些猎奇。
当下娇娇弱弱的唤道:“哥哥,我脚疼!”
以沫嘟着润润的小嘴,嗔说:“我才不是馋呢!明显就是哥哥做的菜太香了,哥哥在做甚么啊?”
见她身上的衣服都穿好了,便将人直接抱到了椅子上,并说:“你在这里等着,哥哥去把饭菜拿来。”
离修看了眼,赞美的说:“mm的手真巧,一点都看不出补缀过的陈迹。”
离修故装头疼的敲了敲脑袋,有些苦涩的说:“我忘了我要说甚么,我刚才要说甚么来着,有甚么东西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