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习怯怯地看着她,一脸不知所措,大姐可向来没有这么和顺驯良地对她过,她真的不计算硌牙的事儿了?
受已经归天的刘老爷子刘大力的影响,就算在这个“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的年代,刘家人对读书学习也有一种天然的畏敬和神驰。
程招娣的脸上尽是恋慕,刘家只要她不会说浅显话,当然除了出去上太高中的刘好好以外,刘家人的浅显话口音很重,外埠人根基也听不懂。
刘好好故意想要帮她,但是再过几个月她就要考高中了,如果考不上高中,她就只能回家种田,几个月时候要想让她如许根柢亏弱的初中生考上高中,就连刘好好也没掌控。
城里的供销社和公社的供销社不一样,他们那儿不止供销社大,另有叫百货的处所,里头的东西可多了,有大红的纱巾,有标致的头绳,另有那种会香的番笕和洗头膏,听到刘好好提城里,她别提有多神驰了,将内心那一丝冲突抛得远远的。
越是学不会,程招娣就越是恋慕会说浅显话的人,对刘好好要求他们学浅显话的事情是举双手双脚同意的。
刘学习现在已经读初三了,她的成绩并不好,属于在乡村毫无能够考上高中的那一类人,如果不是刘大力正视家里孩子的学习,以她的资质早在小学的时候就停学了,固然她对读书没有兴趣,也没有天赋,但还是深深地恋慕着这些会读书的人。
“没事儿,我去想体例。”刘好好朝她笑了笑,刘学习外向怯懦,非常贫乏自傲,她不能像对待刘每天和刘向上那么简朴卤莽。
刘每天气愤地看着她,固然内心不甘心,但身材还是很诚笃地让步了,因为她发明,现在的刘好好仿佛与畴昔比拟不一样了,她比畴昔凶险多了,如果惹怒了她,说不准真会把本身家调到一年级去读书。
刘学习的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纳鞋底,听到程招娣的话,微微一顿,眼中掠过一丝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