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眸光微冷,就算现在她没死成,有这封遗书在,林婉英就能再逼死她一次。
但是既然她还得用刘好好的身份好好活下去,就不能承认本身跳了河,一个不把本身的命当一回事,有事没事跳河的女人名声能好到那里去?
谁能想到她却在赶着去插手一个首要集会的路上,遭受车祸,车子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出高速护栏以外。
如果不是她在永乐县事情了好几年,恐怕还很难一下子适应如许奇特的调子。
何况刘好好悲伤跳河的来由还那么好笑……
幸亏这里还是H市,乃至还是她曾经事情过的永乐县,对这里的环境总算不是两眼一争光。
1976年,对她来讲是一个完整陌生的年份,刘皓月是个标准的八零后,对这个动乱而又充满了豪情的年代,统统的体味都仅限于书籍和父母家人的只言片语。
女人的低泣着不晓得说了些甚么,男人的声音更大了,“她要死就让她去死好了,你还管她做甚么?还拿钱给她买药吃,我看她早点死了算,把我们刘家的脸都给丢尽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既然到了这么年代,就算她再不适应,也要下定决计从今今后过苦日子了。
“妹仔啊,来把药给喝了。”一个满脸皱纹的黑瘦女子走了出去,手里谨慎翼翼地捧着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操着一口带了些奇特调子的南省方言号召道。
男人走后,屋外顿时温馨了下来,除了模糊的抽泣声就再也没有其他声响了,袅袅的药香从屋外渐渐飘了出去。
刘皓月,现在只能称她为刘好好了,竭力坐了起来,接过程招娣手里的瓷碗,含含混糊隧道了声谢,小口地啜了一口药,立即皱起眉头。
男人像被扼住了喉咙,立即没了声音,过了半晌,肝火冲冲地踹了墙边的耕具一脚,响起一片叮叮铛铛的声音。
西药还好说,一看到中药她就怕得短长,为了让她喝药,家里长辈筹办了很多蜜饯,喝一碗药起码要吃上三四块蜜饯才行,哪怕她长大成人了,还是改不掉嗜甜的小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