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小我脸上都充满了焦心之色,仓促忙忙,在风魔城中各地逛逛看看,最后,几百身穿盔甲的人逗留在了风魔城以后的丛林当中,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坟之前。
半腐臭的头颅上爬满了令人恶心的蛆虫,三分之二的脸庞已然腐臭不见,从留下的脸皮上可看得出来,确切是白岑岭的头。
世人都是缩了缩脖子,虎将军的未卜先知在西天魔土是出了名的准,他说蓝小天在兴安城,那他就在兴安城。
当蓝小天战战惶惑的走入海港之地,终究明白为甚么这里会如此多人,有讶异,又有冲动,更有几分理所当然。
海港的人很多,想必这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奔着《百尸集》而来,不管男女长幼,只要获得《百尸集》就能成为下一任的海主。
“《百尸集》?难不成这书就是记录了尸身来源的书?”蓝小天双眼放光,如许一来,本身不是一气呵成了么?既能夺回吞命面具,又能在百尸集当中找到本身尸身的来源。
“仿佛真的有一小我。”声音传来,让虎将军一怔,一把夺过身边之人的手上之书:“前次从虚无海活下来的人竟然分派了一人到这里来?此人从传承碑上获得了太魔天章,名为蓝小天!”
庞狮自从上一次从虚无海返来以后,已经有力再承担海主之位,而海主的身份意味《百尸集》又落在了兴安城以内,谁有才气得回《百尸集》将能成为下一名海主。
虎将军猛地看向那位出言质疑的人,双眼瞪大,如同一双老虎的眼睛,紧接着,一巴扇在了那人的脸上,喝道:“如果说屠了开阳城的人真的是蓝小天,那他绝对会去兴安城,没有来由,这是我第一个想到的动机。另有谁有题目?”
如此之多的人趋之若鹜,想必这海主之位的油水也是颇大,带来的好处难以设想,不然的话,世人明晓得吞命面具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还要削尖脑袋的挤过来?
蓝小天被面前的繁华之景惊到了,这是他重生以来见到的最多人的景象,细想之下又感觉过分匪夷所思,兴安城已经成为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死地,为甚么这里还如此多人?难不CD来凑热烈的?
几百人的军队浩浩大荡的解缆了,巨船乘风破浪,直指兴安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