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来,他也不是外人,派去北茅县的钱满仓就是他的独子。半年前,他家中老妻过世,儿子在虎帐里不能归去,他就赶来报信儿,外加看看儿子,成果听得儿子差点儿被人害死,幸亏被夜岚救下。老头儿想也没想,直接就跪倒叩首尽忠。
疯爷嗤笑,从怀里取出一根火腿肠,等闲拨了皮,也是大大咬了一口…
就像这果子,就是天子,怕是也春季时候才气吃到吧。他倒是隔三差五就能啃一个,滋味是相称的甜美啊。
“北边?”
夜岚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心疼的短长,都是娇娇给他筹办的,成果每次都有绝大部分进了疯爷的肚子。
恰好夜岚缺一处落脚地,他就出面在这里买了个院落,冒充夜岚的祖父,常日收支,帮手通报动静,倒也做的像模像样。
这边,老钱和疯爷一对儿酒鬼吃喝得欢畅,另一边,夜岚开了竹筒,展开了李胜几个的密信,倒是越看越诧异。
疯爷挑眉,撇撇嘴没有再问。
夜里,师徒俩还是是不能温馨入眠的,夜岚把手里的红缨扔给疯爷,抢过他腰侧的酒葫芦,狠狠灌了一口。入口的辛辣,让他浑身的怠倦顿时烟消云散。
这酒更是可贵,他一辈子喜酒,也没喝到过如此烈酒。本来多活一日都是赚了,另有如此鲜果美酒,人生真是分外美好啊。
在他看来,老妻没了,儿子如果也没了,他就也不能活了。夜岚不但是救了儿子,更是连他也一起救了。父子两个为拯救仇人尽忠,天然是再应当不过。
老钱想起自家的鲁莽儿子,也是问道,“不会是满仓那傻小子吧,早晓得把他留在主子身边好了,他打斗是妙手,去办细心的差事,底子不成啊。
夜岚摆摆手,收了手札,应道,“无事,北边统统顺利。”
很快,到了商定的时候,夜岚避开世人的眼,到了村外,汇入返来的步队,骑马带人回了虎帐。
托这个端方的福,这一年多里,他从被别人找个借口就能打成死狗,现在已经升到了校尉,部下两旅,每旅一百人。现在通过各种手腕,已经大半换成了他的人手。
究竟证明,他们选的主子一点儿没错。不但对他们信赖有加,并且还奇异本领多多。常日固然老是冷着脸,但从未曾让他们等闲涉险,吃一口好的,也不会忘了他们。
夜岚眼里闪过一抹莫名的光彩,低声道,“她就是碰到了…”
老员外笑眯眯的接了畴昔,也没有出去,直接寻了一个椅子坐了,美滋滋的啃着果子,权当歇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