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讲,就是最后独一还能死守的乌托邦了。
陈宇凡走了过来,挨着宋铮坐下,等许威一首歌颂完:“宋铮!你不上去晾晾!?”
陈宇凡按着宋铮坐下,在宋铮身边的是郑均,这个时候的郑均还没有剪去他那一头长发,看上去挺有文艺范儿。
“唱歌!”
陈宇凡像个店小二一样,呼喊一声,便上了台,和郑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比,他也就是个小字辈,下台将张储替代下来,看到陈宇凡呈现,酒吧里的客人们顿时收回一阵尖叫声。
陈宇凡刚要说甚么,被宋铮给拦住了,一把抄起面前的啤酒,一抬头,瓶口往嘴里一放,直接倒了出来。
本来在这里,不管是郑均他们这些摇滚老炮,还是来这里的客人,他们实际上都是中国的摇滚病人,从摇滚鼓起的那天开端,就胡想着有朝一日,摇滚乐能为这个国度,这个民族发声,但梦在红磡那场演唱会结束以后,就已经破裂了,但是他们仍然沉浸在梦里,底子醒不过来。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并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师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领,独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郑均没推测宋铮有此一问,楞了一下才说:“我TM是被饿出去的!”
这个时候,台上的陈宇凡唱了两首歌便下来了,许威起家走了畴昔,他是个不喜好说话的人,宋铮来了以后,就没见他开口,上了台以后也是一样。
这也是为甚么陈宇凡戏称本身要唱《最美》的时候,上面那帮人会有那么狠恶反应的启事,在他们听来,《最美》也算是歌吗?
“你还是演员啊?你方才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许威的歌,宋铮一向都很喜好,每次听他唱歌,总有种在路上走的感受,海阔天空,表情会俄然变得非常愉悦,现在也一样。
宋铮跟着这帮人闲谈着,时不时的灌下一瓶啤酒,酒这东西还真的是人来往的最好媒介,很快,本来还非常陌生的一帮人,垂垂熟谙了起来。
“得嘞!”
郑均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听你丫说话就来气,从速把张储换返来!”
“给大师先容一下,宋铮,明天刚熟谙的小兄弟,带来给大师见见!”
宋铮一昂首,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就仿佛是专门奉告别人他要干甚么一样,说完这两个词,便低头拨动着琴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