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被元凯毁了容,被陈语凤亲手告终在了病床上。
“哦……差点忘了,你现在底子不会说话。”
为首的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将霍致远逼在巷子深处,捏着拳头,凶神恶煞。
三下两下把碗里的面条吃完,我握紧手机,从速跟了上去。
公然,一个穿戴劣质西装的男人正往内里跑。
现在是十年前,我刚满十八岁,住在破出租屋里,陈语凤还在外洋学习,再过一个礼拜会陪我男朋友元凯返国。
等我反应过来,立马气的骂娘。
宿世我第一次见到霍致远的时候就是在这天,当时候的他穿戴一件皱巴巴的劣质西装,一小我跟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在冷巷子里打斗,打的头破血流。
我重生已经三天了,宿世的事情如同妖怪一样日日夜夜折磨我。
“苏青亦,你奉告我,你一辈子任劳任怨,勤勤奋恳的有狗屁用处?到头来,还不是比不过我的一根手指头,被我踩在脚底下。”
内里装着十万块,是我停学这三年缩衣节食攒的结婚钱。
我坐在街边的大排档里,一边狼吞虎咽的往嘴里扒拉面条,一边斜着眸子子往不远处的冷巷口看。
激烈的堵塞感刹时将我淹没,我栽在床上,抽搐着,瞪着眼睛斜睨着那双暴虐的眼睛,认识垂垂恍惚……
夏季的北城有点冷,华灯初上,还没有改建的步行街上行人很少。
不幸我即便是成了植物人,都没有思疑过他们,还是对元凯抱着一颗热诚恳。
我曾一度为了这件事感情应可惜,遗憾本身当时没有帮他一把,现在有幸重生在这件事情产生之前,我天然要抓住这个机遇,给本身找个好的合作火伴。
厥后我思疑他们之间有猫腻,跟元凯闹,谁知他们竟狼狈为奸,设下奸计将我害成了植物人。
“给老子追!逮住丫的往死里揍!”
“就你现在这副鬼模样,早死早摆脱,活着也是浪费钱!”
我掐动手机,等霍致远在寡不敌众,被打的摇摇欲坠,那群大汉就要胜出之时,当机立断的按了按手机。
“看到没,你脸上这些跟虫子一样的伤疤都是我让元凯一刀一刀割的,如何样?疼不疼?好欠都雅?”
“都他妈是饭桶,这么多人连个毛头小子都抓不住!”
“你不是总感觉本身比我长得好吗?”
“要打就打,少废话。”
陈语凤拎着我领子,用力将我从床上揪起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懂吗?
嘲笑了一声,我起家下地,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箱子,从内里搜出一个装过饼干的方盒子。
那群大汉毕竟做的是违法事,一听警笛声,不由分辩拔腿就跑。
我很想戳瞎她的眼,撕烂她的嘴,可我动不了,因为我是个植物人。
霍致远勾了勾嘴唇,将领带扯下来缓缓绕在手上,抢占先机,攥紧硬拳就结健结实的朝着那大汉的鼻梁上打去。
宿世,为了供元凯出国留学,我从初中毕业就退了学,每天兼职好几份事情供他好吃好喝的读书。
成果呢……
熟谙的谩骂声从大排档内里响起,伴跟着一群脚步声,我赶紧朝着冷巷子的方向看去。
他带陈语凤返国的时候,说陈语凤是他在外洋熟谙的朋友,是个大老板的女儿,在外洋的时候很照顾他,帮了他很多忙。
不过是多给了她四百块钱罢了,变脸比翻书都快。
这男人可真是够硬气的,都这类时候了,认个错不就省的挨打了么?
霍致远被打的奄奄一息,衰弱的掀起眼皮子看了我一眼,说了声感谢。
我粗着嗓子,大喊道:“差人来了!兄弟们!快撤!”
妈的,好歹是活过两世的人,竟然被一个小屁孩子唬得几乎露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