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真是没文明啊!没听前人说过吗,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啊!”孟绍嫌弃地摇点头,扭过脸用心肠把肉条穿在一个细钩子上。
“这家伙叫黄鼠狼,之前官方另有个外号,叫黄大仙。它很灵性或者说是邪性,并且与其他植物比拟,它的抨击心特别强。畴昔,人们普通不会随便招惹它,就算迫不得已要杀掉的话,也会做好筹办,讲究个斩草除根啥的……”孟绍说着说着,俄然笑了起来。
一刻钟后, 艾德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岛说道:“到了, 就在那边。”
艾德等他转过身, 才开口说道:“我住在树林里, 我们要走一段路, 才气到。”
“嚯!是这家伙!”孟绍忍不住一声低呼。
凌晨, 天光微明。
艾德啧了一声,道:“你当谁都像你那么好运吗?如果也给我一头猪,谁他玛还会想吃那些骚骚的玩意?”
水线上方,银色的蛋形飞翔器在半空中无声掠过。
“谢了,也祝你明天高兴!”黑发少年挥了挥手,说道。
傍晚,孟绍和艾德终究睡饱了。
孟绍本来没太大掌控,听到这个答复后,顿时就来了精力。
黄鼠狼鼻尖频繁耸动,明显是被这股肉味给馋得不可。可它不愧是奸滑奸刁的代言人,竟然硬是忍住了口水,贼眼滴溜乱转地四下打量起来。
俄然,不远处,传来一阵细细簌簌的声音。
不过,让孟绍高兴的是,艾德的背包里公然有大捆的绳索,这可真是他急需的好东西!
“这是哪位当代先贤说的哲语?感受……很接地气啊……”
孟绍和艾德边说边走,半个小时后,终究达到了营地。
“去它玛德!”艾德气得骂了一声。
这个圈套是爷爷教给孟绍的,是用来逮田鼠的。黄鼠狼的话,应当也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