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修仙之七妹有点猛 > 第164章 路子游的番外
“还说没有,美女主子,你脸都红了,并且,好久都没穿女装了。”阿狸一针见血,话语锋利,如尖刀,直刺路某心窝。的确,遇见夏七以后,除非店里有大客户需求接订单,路某已经很少主动去穿女装了。
娘说过,标致的女人不能信。阿狸惹毛了夏七,可路某却欣喜若狂,黑衣剑修竟然是个剑修少女,不算标致,萧洒精干,豪气实足,没有半点女修的矫揉造作。晓得的那一刻,我的心似小鹿乱闯,砰砰直跳。大抵,这就是喜好吧。
路某的心碎了,抱着她一起御剑飞回凌霄,求了慕华真人把罚罪峰大阵翻开,就为了夏七。本来,当落空你的那刻,才晓得本来我是如此深爱你。
不过,喜好是情吗?喜好和爱又差多少呢?路某没真正爱过,不晓得其中真味到底如何。
路某素有雁过拔毛的隽誉,哪成想,夏七竟然比我还要坏上那么一点点,真的只要一点点罢了。
小秘境一战,真是想想就让人记念不已啊!
“这位师弟,但是想接青青山的任务?”阴差阳错,我竟然要伸手拍对方肩膀,这在之前的确不成思议。那成想那人反应如此敏捷,不过半步筑基,连头也不回,行动洁净利落,行云流水,抢先一步要给路某一个肘击,幸亏路某喊得及时,不然……不堪假想啊。
本来觉得,我们完成了鹿港和青青山的任务,就会井水不犯河水,今后江湖不见,老死不相来往。安知事有刚巧,竟然同时接到了同门的求救信号。
曾经幼年浮滑,宗中人……除了师尊,大抵很少有人喜好我,毕竟我坑过这么多同门。天赋的光环不再,实在,我晓得,宗中,奇葩这词才是路某的代名词。
喜好看着她冷着脸,抡剑砍人,喜好追着她到处乱跑。恐怕别的男修喜好她,路某应用了点小手腕,让玉面小郎君的威名在凌霄宗练气期和筑基期弟子中传播着,成了传说。把她塑形成冰山男修,我便能少了很多合作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