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浑身怠倦,
流下眼泪,
“让我们背起明天,重新上路。”
“老板,别难过。”番红花悄悄拍了拍他,“归去吧,你会欢愉的。”
“帮个忙,倒一盆净水,桌上有瓶朗姆酒,拿给我。另有黑纸包着的那几包药粉,那袋红色的要兑水。再把那管贴着标签的炼金药剂给我……”黑狒狒接过番红花端来的水盆,脱掉衣服,谙练地洗濯伤口、消毒,再敷上各种药物。全部过程,不管是把衣服连着黏住的血肉一起扯掉,还是往伤口上倒烈酒,他都面色如常,一声不吭,看得番红花敬佩极了。
“可我教员说过,世上没有绝对的暗中,哪怕是再乌黑的夜晚,仍然是有光的。天上的太阳一向在那边,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
“真是个傻乎乎的小鬼。今后你就会明白,这世道,那里都是黑的。”
当你两手空空,
流浪街头,
200a
番红花悄悄地站了一会,抱着大堆的歌谱和草帽分开了。黑狒狒躺在床上,悄悄抚摩着那半根雪茄。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暖和的吟游墨客。
他用一种奇特的声音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绷带排泄了血:“那些人,曾经那么喜好过我的歌,可一转眼,我就甚么都不是了。”
“这不是你的内心话。”番红花当真地看着对方。
“现在的吟游墨客只戴丝绸帽子。”黑狒狒翻开雪茄盒,内里有半根抽过的雪茄,茄叶纹脉精密,像一抹暗红褐色的血。“送给你了,拿走吧。”
黑狒狒凝睇着少年如黄金一样光辉的笑容,内心莫名一痛。“你喜好这些乐谱和诗歌?归你了!”他挥挥手,仿佛抛弃了一堆讨厌的渣滓。
番红花喝彩一声,从床上跳下来:“真的吗?老板你真是个大好人!可你汇集这些诗歌必定花了好多心血,夺人所好不太好吧。”
“没有厥后了,我总得活下去。”黑狒狒深深吸了一口雪茄,渐渐吐出浓烈的烟雾,“没甚么比活下去更丑恶的了。”
“不对。”番红花正色说,“没甚么比活下去更壮美的了。”
黑狒狒瞧了瞧浑身流血的伤口,刚要说话,看到番红花时而痴迷、时而赞叹的神采,他眼神恍忽了一下,堕入了沉默。
“那倒是,嘿嘿。”番红花抓了抓脑袋,笑起来,“就像白朗宁说过的那句名言――相逢何必曾了解,对吧?”
莫非是小偷趁火打劫?番红花当即蹦起来,拉开门跑出去。酒馆赏识他的歌艺,免费供应吃住,本身可不能坐视窃贼不管!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番红花目瞪口呆:“你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这层抽屉里很混乱,雪茄盒、地契、宝石、黄金马刺、臭袜子……角落里另有一顶发白的大草帽。
“当你分开爱人,
“为甚么不回故乡呢?”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欢愉的吟游墨客。
“老板,你如何会受伤的?”番红花搀扶着黑狒狒上床,坐到身后,帮他缠上一圈圈绷带。
“你这多嘴的舌头真该被割掉!”黑狒狒扭过甚,咕哝了几句,“小鬼,最上面一个抽屉,把雪茄拿给我。对,另有洋火!”
那是他平生里最欢愉的时候。
门又被推开了。
有人坐在门口,拨弦轻唱,歌声在狭小的木板地上回荡。
番红花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酒馆的招牌在风中闲逛,陈腐又残破,“春季要回家”上面的金漆已然退色。
“说甚么傻话?能照到身上的阳光,才算是阳光啊。”
落空胡想,
“如何是你?”番红花吃惊地叫起来,一个箭步冲畴昔,扶起黑狒狒,“天哪,你如何受了这么重的伤?快快,去我的房间,你这么乱闯可不可,别人会觉得你是盗贼!”他侧过身,就要去背黑狒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