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百家饭长大的老狗更加的残暴,没人教诲他以礼待人。以怨抱怨成为他的人生信条,就算是一条狗咬他一口,他也要扑上去咬那狗一口,并且还是不死不休的那种,因为他想要吃狗肉。
“那一战杀的真叫天昏地暗,两边十几万人在草原上拼杀。到处都是死人,人的尸身和马的尸身稠浊在一起,将草原铺了一层。好多处所,草都被血染成了红色。不是我老狗吹,这就是云侯的军队。如果换做六国任何军队,就算是被称作虎狼的大秦军队,也一样都会得胜。”老狗说得吐沫星子直喷,围坐在泥炉边上的别的三小我都听傻了。
老狗从随身的袋子里取了一个布袋子出来,从内里拿出一块块炸得金黄的面条。每一块都被压成带着波浪的方形,看着很有些食欲。
“哼!我秦舞阳十岁杀人,现在我已经十六岁了。杀过的人没十个也有二十,你当我是雏么?”秦舞阳伸手去摸盟主尖刀,却摸了一个空。扭头一看,却见荆轲正用他的刀在锅里挑肉。寻了一块炖得稀烂的扎在刀上,大口的吃起来。油脂顺着嘴角不竭的往下滴,弄得下巴上尽是油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