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儿子盯着菜色好半天没发言,周泉旭不由叹道:“小哲,你故意了,这么多年,还记得小元爱吃甚么。”
程维哲给杨中元和周泉旭一人夹了一块鸡肉,这才举起茶杯:“我们一同长大,我不记得,要谁来记得呢?泉叔身材不好,我们这顿便以茶代酒,一起喝一杯吧。”
杨中元少时离家,对程家的事情并不是太清楚,在程家统统人里,只要程维哲的爹林少峰他最为熟谙,而对他父亲,则几近毫无印象。
杨中元见他竟另有岭南香这等好物,不由拿起来把玩半晌,才有些依依不舍放下来:“就用松墨便是了,这幌子也用不了多久,能让人远远敲清楚便是了。”
程维哲自幼敏而好学,一手书法老是能博得书院教员赞成,他不但会书籍皆用的楷体,就连狂草与颜体也有浏览,虽说十几年未见,现在程维哲也当起了茶铺老板,但杨中元却毫无来由便笃定,他的书法,必定比幼时好上很多。
但缘分之事,合该天必定,急也急不得。既然周泉旭不焦急,那他们父子俩就如许过下去,也何尝不成。
却不料他刚一回身,便看到程维哲正靠在门边,似笑非笑瞅着他瞧。
他这话里话外,竟是不筹算现在给杨中元说亲了。程维哲非常惊奇,却看了父子两个神采都不好,便没有持续问下去。
“哦。”程维哲和周泉旭对视一眼,这才回过神来,冷静吃起了饭。
以他们现在的年纪,很多人家都早早结婚有了孩子,他们两个拖到现在,程维哲是因为一向守孝,杨中元的来由,却必然不是这个。
杨中元打量半天,终究选了一个看起来最萧洒的狂草,这个字虽说程维哲写得大气不凡,却也让人能一眼看出便是个“面”字,一星半点都不会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