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哲扭头,见他用心小鸟依人般靠在本身身上,顿时笑出声来:“你啊,最好了。”
“小元,你行啊,刚才演的真是入木三分。”
瞧他站在程维哲身后,整小我畏畏缩缩,低着头,手里扣着衣角。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的贫民家孩子。
“老头子说了,这里环境清幽,竹就是文人的时令,他该当住在这里,日日读书修习。”程维哲说着,声音里满满都是讽刺。
程维哲同他不一样,他是程家堂堂正正的长房长孙,自幼诗书文采一流,从小被外人奖饰长大。
他这话说得非常委宛,看起来也像是被程家这富丽精美的宅院惊到的模样,如果是第一次见到杨中元如许一面,论谁都会觉得他是没见过世面的乡间人。
对于程维哲阿谁臭老九一样的父亲,杨中元真是决定无话可说。
程维哲就是如许,想讨情话的时候,不着半句情爱,也能叫民气动不已。
杨中元扭头,迷惑地看着他。
本日程家很繁忙,小厮下人们都在前院忙活,就连程赫也可贵没有待在屋中点头晃脑吟诗作对,而是陪着程耀坐在正堂里,等着一起欢迎来宾。
实在他刚才对程维书说的那句,是他说给杨中元听的。
他扬扬下巴,走到程维哲面前,扬声道:“大哥,没想到还是我先结婚,佑夙你也熟谙,他但是丹洛现在最出众的青年公子。你嘛,可不要恋慕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