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一样,巴里特在内心想道,但他不想辩论。地精是聪明种族,并且曾经有过光辉的文明。聪明种族之间不该该以相互作为食品。
“我是最后一名地精,在我以后,地精文明将会正式灭亡。
巴里特至今仍旧记得,在书的扉页上有这么一段话:
女人老是很费事的,巴里特有些悔怨当初把女孩救下。不,不是救,我只是在田野偶然中发明了她,与她一起被发明的另有两只跃跃欲试的地精。
但不管如何,这都是地精这个种族本身挑选的运气。
不得不说,女孩的技术还不错,汤固然不浓,但炖的火候却恰到好处,在初春仍旧有些酷寒的气候里喝上一口,便感受有种暖和能从内心涌遍满身。
他将目光从本身的长剑上挪开:“你应当穿上长裤、套上皮甲,而非这条透露的裙子。”这是他自女孩进屋以来讲的第一句话。
......
巴里特皱了下眉头,该死的,另有地精肉!‘屠夫埃米’这家伙又把地精肉混出去卖了。前次被打断了3根肋骨的经验还没吃够么?莫非真当‘猪湾’内的冒险者们都是猪?不过猪的嗅觉但是很灵的!
“那你会庇护我么?”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已经被你挂在绞架上了。何况,我又不是你的骑士。”
至于‘锤头鲨’,巴里特信赖本身闭着眼睛,用一只手都能轻松干掉他。这不是高傲,而是对本身气力的充分自傲。
从将鼻子打歪到割下来,再到上绞架,这个时候没有超越5次呼吸。如果你当国王,必定个相称有效力的国王,并且也是个慷慨的“国王”。当然,你慷慨的不是金币,而是极刑。巴里特在内心想道。
“是不是还要再拿上一把斧子或长剑防身?”女孩掐着腰辩驳道,“是不是还要拿匕首在本身的脸上划伤些疤痕?就像你一样?”她仰着下巴,尽力的俯视着面前这个即便坐着也不比她矮的蛮子,脸上带着一种女性在‘讲事理’时闪现出的独占傲岸。
两只地精和一个女孩,地精有一根木棍和一块石头,但是女孩有一柄打磨锋利的匕首。下注吧,看看谁能活到最后。
“我能够赦免你的罪,并封你为我的御前骑士。”女孩笑着将汤勺平举,遥遥的指向巴里特的肩膀。
陈旧的板屋里,石头围起的壁炉旁,橙红色的火焰像是庆典上的舞者,在不住的腾跃。一口乌黑的铁锅被架在了火焰上,火舌轻舔着锅底,让锅里收回咕嘟咕嘟的声响。很明显,锅内涵炖着甚么东西,阵阵食品的香气弥散开来。
巴里特的沉默更让女孩闪现出一种胜利者的洋洋得意,那傲岸的神采像是一只在围栏里巡查着本身‘领地’的白鹅。
“如果我会用剑的话,我就会亲手把那小我的鼻子割下来,那样的家伙不值得怜悯!”她再次将手中的木勺挥动起来:“如果我是国王的话,我就要公布一道法律,将统统像‘锤头鲨’一样的坏家伙都挂上绞架!”
“那样你的绞刑架必定会不敷用的,我的女王大人。”巴里特讽刺道:“一半的人会被你送去天国,而另一半的会拿起兵器抵挡你。”
巴里特下认识的抽鼻子嗅了嗅,脑海中刹时便将锅内的食材辩白了出来:是咸肉干炖蘑菇、芜菁,另有少量的洋蓟花瓣,又加了一些黑麦啤酒。
不过看过这本书的人们都以为它的作者应当是一名地精,誊写的时候应当是在地精文明灭亡的时候。
我的脸上没有疤痕。巴里特在内心想着,脸上是刺青,疤痕在咽喉。但是他不想改正女孩话语中的弊端。
巴里特一向对本身的嗅觉引觉得傲,当然,还要包含他的听觉和视觉。作为已经在‘猪湾’闯荡十多年还没有丢掉性命的资深冒险者而言,这些是他赖以活命的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