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马库斯眼中,都产生等候的神采,开端转头去吃生蚝。
海蛎子,学名牡蛎,也叫蚝,一种贝类。
高尔泰哈哈一笑:“谁晓得呢,归正我已经爱上生蚝了。”
喝一口带啤酒花的啤酒,吃一块生蚝,尽是褶子的脸上,都是幸运:“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中午时候,城堡的餐桌上,李斯特吃着熟谙的海鲜,却找不回熟谙的味道了。
传授了阿比・汤勺如何烹制海鲜,李斯特并不等候第一次在这个天下吃海鲜,或者说,他实在已经吃过了――在长芋之堡,有渔民从海中捡到过岩龙虾。
十六周岁的李斯特,还在高速发育期间,多吃才气更强健。
螃蟹蒸太老,皮皮虾煮太烂,生蚝炒太硬,蛤蜊汤里都是沙子。不过他还是津津有味的吃了很多,比平时的面包配烤肉,好吃多了。
以赛亚浅笑:“甘旨!”
布莱尔竖起大拇指:“少有的美食!”
托马斯吃着本身挖出来的生蚝,不屑嘲笑:“那可不必然,笨手笨脚的汤姆,打碎花瓶只是一个开端,今后你还会打碎更多东西,老爷最好应当制止你上楼。”
以是。
最夸大的是高尔泰,他一开端嫌弃海蛎子肉模样太丑,吃不下去。但等尝出味道了,底子停不下来,面前的盘子一扫而光,还别的再要了两份。
“我年青时候,游历过一个小岛,叫飞鱼岛,在岛民家中,吃过这个……生蚝。当时候我喝醉了,吃了一大堆生蚝,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酒醒后分开飞鱼岛,就再也没有找到那道甘旨,没想到现在又找到了。”
思虑以后,李斯特不焦急让人赶海。
光荣的是,鲜花镇滨临大海,又没有颠末野生过分汇集,海里密密麻麻都是海蛎子,不消担忧缺锌。
“我只是厨房女仆,为甚么不能这么用饭,我之前在家里,也是如许吃的。卡特先生都没有说我。”
以是鲜花镇的领民们,十几二十年,从未想过捕捞海鲜。
闻言便说了一句:“艾琳,你见过李薇薇蜜斯的贴身女仆,或许应当学学她是如何用饭的。”
“老爷仁慈,我下次必然不会再打碎东西了。”汤姆脸上带着尊敬神采。
他但是已经晓得,高尔泰在镇上,找了一个年青的小女人,小女人只要十六七岁――如果不是对方志愿跟从高尔泰,李斯特绝对会禁止这类老牛吃嫩草的行动。
“这个皮皮虾真好吃,如果不是亲口吃到,谁能想到那么丑的虫子,会这么好吃呢。”艾琳・四根指大快朵颐。
带着一堆海鲜,回到城堡后,李斯特没有立即让厨房烹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