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与体系颠末深切的扳谈今后,闻仲反而感觉这些都是主要的,见过不靠谱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靠谱的体系。
闻仲抱着被本身掐断脖子的老母鸡,在城外寻到一处僻静之所,三下五除二开膛破肚,把内脏丢弃,中间添补一些野草泽菜作为作料。
固然不晓得究竟是穿越到阿谁闻仲身上,是野史中的闻仲还是演义中的,都是一件值得道贺的事情。演义中的闻仲那是相称的牛13,就算野史中的本来冷静无闻,有了他这个变数存在,还会再是那么浅显吗?
抓一把讨来的稻谷,放在竹筒当顶用筷子胡乱捣几下,把内里的稻壳撤除。再放入少量净水,把竹筒塞严跟叫花鸡一块放在火堆上面烧,主食也算凑齐!
“好小子!会说话!有赏!”
当然美中不敷的还是这酒,闻仲悄悄发誓,有朝一日本身发财了,必然要本身酿一些粮食酒来尝尝,只是本身喝,绝对不过卖,让那些当代人只能闻其香,不能尝其味,本身在那里喝一碗倒一碗,馋死他们这些狗,日,的。
念及此,整整衣衫对空抱拳道:“不知哪位前辈驾临,小子酒薄菜寡还望前辈不弃!”
闻仲猛的转过身,在火光中打量着身后的老者,固然衣衫褴褛,须发皆白。不过面色红润,身材一看就如同他立的棍普通瓷实。能够必定的是,假定闻仲实在忍不住抽他两巴掌,不会立即散架被讹到倾家荡产。
声音有些生硬,就仿佛用某种浏览软件听电子书普通,没有半点的情面味,让闻仲心中略微的感受不爽。
刚才一向在想事情,没重视到五脏庙早就已经开端造反了,现在安逸下来才感遭到肚子咕咕只叫,闻仲感受这会就算有一头牛他也能吃的下去。
“好小子!老夫真没看错你!够上道!”冷不丁从背后有人拍拍闻仲的肩膀,固然说的是歌颂之言,却让他有种想骂人的打动:不晓得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闻仲之前的影象奉告他,这个东西叫做“立棍”。意义就是有前辈看上他的东西了,想要分一杯羹。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变成闻仲,今后就要遵循闻仲的思路来考虑,眼下最要紧的事情那就是――吃!
说到吃,这本来的闻仲还真有些门道。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他都敢吃,也会吃。能分的清甚么能吃甚么不能吃,应当如何吃。就拿一条鱼来讲这货脑筋中竟然有十几种做法,在这连炒菜都没有的年代,也算得上是一个奇葩。
眼看着老母鸡把拴有丝线的谷物吞下,闻仲并没有焦急扑上去,而是细心察看一下四周有没有人主张到他的存在,让鸡再吃一会东西,也不轻易脱钩。
可转念一想,本身穿越到此,会会,其间高人学些本领防身也是极好的。在他看来只如果比本身短长的都是高人,最起码能在本身不知不觉之间,把木棍立在火堆中间这就算本领!更别提那木架还搭的那么瓷实,任凭北风肆意吹,愣是有种傲立风中而不倒的气势!
乞丐的前辈天然还是乞丐,小叫花子的前辈就是老叫花子,现在有老叫花子看上了闻仲的晚餐,又不美意义跟后辈明说,只好用立棍的体例来扣问仆人的意义,说白了就是想吃还要脸。
没体例买那只能去偷了!不过叫花子的事能叫偷吗?这叫借,至于甚么时候还……再说吧!闻仲不信赖本身会这么一向落魄下去,最穷莫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
这东西倒不是甚么奇怪物件,只是一枚浅显的药丸罢了,真正让闻仲愣住的倒是脑海中那熟谙的水滴声。
看看面前的这统统,闻仲不由有些思疑:这货真是乞丐?这糊口比一些平常百姓都要过得津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