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后那不夫君因为冲撞护城大阵,被关进天牢,我派人去杀他,却让他逃了。
老翁一愣,接过腰牌一看,皱眉道,“的确是不夫君的腰牌,”他看向辛哲,“你不是密谍司的?”
老翁走上前来,伸手按在那些枝条上,无数枝条活了过来,纷繁从辛哲身上分开,如同蛇一样爬了出去。
面前此人,就是暗藏在长安多年,一手策划了镇北将军案的突厥人。
没多久,大厅的门被翻开,一个身形有些魁伟的男人走了出去,辛哲昂首,只看到他的背影。
“他披了刘寅的人皮,被我发明马脚,逮了过来,应当是密谍司的人。”老者回道。
辛哲瞳孔猛地一缩,“穆萨?”
穆萨俄然道,“我们杀了镇北将军那天,有个不夫君破结案子,杀死养蛊人。
大厅四周,用厚厚的毡布围住,毡布镶着金边,用金线绣着雄鹰、狼群、高山的图案,刺绣不如唐人的邃密,却多了一种广宽雄浑之意。
大厅正中心燃烧着篝火,上面有铁架子,挂着铁锅,一名胡女正拿着勺子,在铁锅子里搅动,飘出阵阵奶香。
老翁嘿嘿一笑:“我这便去筹办。”
他绕着辛哲走了一圈,打量着这个三番五次坏了他功德的不夫君,越看越是惊奇,“没想到啊,你竟然如此年青,如果生在我突厥草原,定然是一个小懦夫。”
他体内元气被老槐树榨干,但他修炼过战技,肉身的力量和速率也非常刁悍,此时突然发难,那胡女一时没反应过来。
“放了他。”男人的声音在辛哲身后响起,是流利的大唐官话,不过细心辩认,还是能听出此中的胡人丁音。
数年前,天子命令,打消长安城宵禁,自此今后,每当夜幕来临,这座天下上最大的都会,就变成了一座不夜城。
跪坐的胡女起家,给老翁倒了一碗奶,老翁双手端住,一口气喝干。
一条血线立即呈现在辛哲眉心,下一刻,让胡女意想不到的一幕产生了。
就见辛哲眉心血线俄然扩大,一颗红色眼球呈现,眼球扭转半圈,暴露一只竖瞳妖目。
穆萨道,“话都被你们唐人说完了。”
胡女走过来,将辛哲的外套脱下,但当她摸到辛哲腰间的阿谁腰牌时,微微一怔,取下那块腰牌,就见那腰牌上写着“不良”二字,不测道,“是个不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