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样,我这粥……”
回了营地,杨歌去了火线疆场,好换一些怠倦的兵士歇息歇息,比及她晚间返来的时候,冬瓜为她伶仃做了碗热粥。
“去,安禄山阿谁狗贼哪值得本少爷投诚,倒是你……可熟谙此营监军张顺儿?”
“毋须多言,接招!”哥舒翰亮出了兵器。
“哥舒兄弟,当年一别,本日才得以重聚,想不到会是这类景象。”
固然廉颇未老,可惜郭开在朝。
做元帅的,不受陛下信赖,换了谁都会内心不舒坦。
想当年积石军麦田一役,他和家仆痛打吐蕃马队,让他们再也不敢掠大唐边疆屯田。
“……哥舒恒老将军……我们兄弟二人也非常悔怨,以是当我传闻是你领军镇守潼关,我就主动请旨前来。”阿史那从礼看着,倒像是非常至心:“当年哥舒恒老将军保我兄弟二人一命,本日,我也要保住你一命。”
哥舒翰话风又转:“提及来,我还没奉告过你这把枪的名字,这把枪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夺魂惊龙枪,力夺虎将魂,枪惊青龙神,我只要效此枪挑了安禄山的人头,才算不藏匿此等神枪。”
他生于望族,幼年浮滑,浑浑噩噩,虚度多年工夫。
“好吃。”
“这把枪伴随了我十几年,在疆场上屡立奇功,杀敌无数,每当我握住这把枪,我的血脉就跟这把枪相连了,我能听到它的呼吸,感遭到它的镇静,闻到它的嗜血,只要枪还在,我哥舒翰就还能再大战五百回合!哈哈哈!”
当然,冬瓜特地给哥舒翰留了份大的,可成果哥舒翰却一口也没吃,杨歌估摸着贰内心难受,便劝着保卫和冬瓜不要去打搅他,让他一小我静一静。
杨歌在这个阿史那从礼身上,模糊看到了山狼曹炎烈的影子。
“身为外臣,就算屡立军功,也比不上近侍。若不是这些近侍贪功冒进,谎报军情,潼关何至如此?偶然候本帅也想杀光这些佞臣,只是陛下他……他那么珍惜杨妃……唉!”
“今后,上疆场时我必带此枪,枪在人在。”
“潼关之败何尝不是拜杨国忠所赐?何必受此等闲气,不若归顺安禄山,等候机会,复新我突厥王室,你我共享天下。”
通过他的自述,杨歌也明白了很多事情。
杨歌拱手拜了一拜,既然是见敌军元帅,她可不能半点筹办都没有,不但查抄了风雷瑶琴和琴中剑,还在内里藏了很多暗器,才跟着哥舒翰一起出营。
“杨策多谢元帅!”
“唉,哥舒,你莫要犯犟,我们两家本是世交,我实不忍心看你战死疆场。”
“当年要不是你们兄弟二人娇纵成性,我叔父也不会为了庇护你二人而非命,你还敢跟我提当年?”
“当年与吐蕃一战,俘获了吐蕃大将铁刃悉诺罗,他号称铁刃,实在是因为他有一把神枪,无坚不摧,锋利非常,此枪长一丈三,其锋三寸,精钢寒铁铸就,重达七十二斤。枪锋锋利,点到必死,枪身巨重,扫到必亡。我一见此枪就爱不释手,遂留为己用。”
“哥舒,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放你一条活路,非论你如何想,我必然会救你一命的。”
冬瓜倒是没有藏私,直接将食谱给她写了出来,为了酬谢,杨歌只好拖着怠倦的身材,再去猎了几头壮硕的野猪。
……
阿史那从礼望着哥舒翰,张了张嘴,最后叹了口气,转成分开。
张顺儿的在理取闹,让哥舒翰很久沉吟不语。
这不,哥舒翰就叹上气了。
承蒙圣恩,微有军功,受朝廷恩赏。
“我不需求你保,陛下待我恩重如山,我哥舒翰万死也不能酬谢陛下的恩德。”
“哈哈,我哥舒翰宁肯战死也决不投降,你断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