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枪处理的,真是大胆。”
实在进入东荒秘境,最大的好处就是各处的药材,但是,不说那些传说中的灵药,就算是人参、何首乌,于山也不太熟谙,也能够说是它们熟谙于山,而于山不熟谙它们。
设备这么齐备,不消说,这些人就是那些群情的人说的警队之人了。
“剑背蜥可未几见,碰到了还能获得它的骨剑,绝对不止是运气好。”
不过,现在看来,他的猜想是对的,这里不是一个权势的驻地,而是很多小权势集结在一起建立的堆积地。
在内里待了好几天,本身还没有任何毁伤,这本身就是气力的表现。
有了这些设法,于山才会想到,跟其他进入东荒秘境的冒险者打仗一下,因为人多了,各种需求就多,有需求就会产生买卖,于山想要畴昔看看,看看有没有机遇互换到一些药材。
于山点了点头,从后背上抽出一把骨剑,直接砍下了一条前腿,这条前腿充足非常之一的分量了。
于山皱了皱眉道:“我或许就是这个营地的。”
看着不远处的浓雾,于山义无反顾的走了出来。
“甚么?草原狼?如何能够?”
现在于山的上风和优势都非常较着,上风是他能够随时通过镇妖塔回归地球,而优势就是他对东荒秘境不熟谙,就像钱小豪说的那样,他来这里除了猎杀一些凶兽以外,其他甚么也干不了,比如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