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能,那一刀干脆利落,遵循普通环境林牧早该死了。就算当时林牧没死,凶手失误了,那么补上一刀不就行了?莫非用心留下血足迹挑衅的凶手会连受害人死没死都没有检察清楚就走了?这合适逻辑吗?
“杀侦察?为何要杀侦察?如果是要杀侦察,那么林牧不是侦察啊,他只是一个博士生。”刘燕飞无法道。真不晓得这一名为何能够出来重案组,重案组的组长有这么一个部下必然是超等头疼吧?不过如许的程度都能进重案组,也是励志人生的典范啊,那句话叫甚么来着――年青,没有不成能。
另有一个疑点,那就是――既然要挑衅那么留下一具尸身才合适逻辑,为何会留下重伤的人呢?莫非说凶手另有人道,以是不杀人?
“你觉得我是法医兼法政啊,你没看现场汇集证据的陈述书吗?实在应当是你在现场批示的,但是因为在现场没有看到你,以是我勉强忙你做了一回带领。”李慕白俄然笑眯眯道,“这个是陈述,实在和我的推理未几,只要阿谁血足迹,其他的甚么可疑的东西也没有……实在这也普通,明天凌晨下了一场雨,能够留下一个恍惚的足迹就不错了。”
“嗯,起首是‘体系’,我的了解是监控体系?也就是能够通过四周的监控摄像头看到凶手吧?另有就是‘男人’,男人指的是凶手的性别,以是脱手的人是个男性,但是实在这一点即便林牧不说也能推理的出来,伤痕的位置和下刀的角度之类的,成年男性的能够性更加的大,再说了,这个天下上不是男人就是女人,以是这个线索没甚么用。”刘燕飞当着林牧的面侃侃而谈,“接下来是‘杀’,看来林牧以为阿谁凶手不会放过他,以是最后说了‘侦察’两个字,让侦察找出凶手好让他能够完整安然?”
当然分歧适逻辑!刘燕飞感觉这一次的案子有些毒手了。如果说凶手是个粗心粗心的,那么李慕白的推理就是公道的,血足迹就是凶手不谨慎留下的,林牧没死也是凶手粗心了;如果凶手是个松散的用心想要挑衅的杀手,那么血足迹就是用心留下的,证据也很充分,那就是除了这个血足迹其他的甚么线索都没有留下,不过,如许就没有体例解释林牧没死的事情了……
王林看不惯李慕白油头粉面娘娘腔的模样(并不),李慕白看不惯王林装腔作势稀里胡涂中二样(实在并不),总之,两人都看对方不扎眼,但是因为上一次案子让王林如愿以偿的进入了重案组,李慕白就被重案组组长安排给了王林这个小队了。重案组固然大要上说是一个组,但是在这个犯法率很高的天下,重案组光是在编的就有将近二十人,不在编的像是李慕白如许的御用侦察啊、法医啊、法政啊之类的就不算在内了。王林成了重案组的一个小队长,上面的部下还是本来巡查队里的那几个,但是重案组和巡查队可不一样。
“即便你这么说,这个案子也要破啊……你在现场有没有看到甚么奇特的东西啊,比如皮屑啊、指纹啊……”王林别扭道。他如何就没想到先去现场呢?估计是因为这一次的尸身、咳咳、受害人不在案发明场的干系?
“不会啦,实在也没说甚么关头的,我和受害人是同窗,并且干系一向不错。林牧、也就是受害人他都离开伤害了,但是嗓子遭到了伤害没体例很流利的说话,他刚才跟我说话只是断断续续的说了几个字罢了。”刘燕飞说道。
一个凶手,到底多么不谨慎,才会连本身杀的人死没死都能没发明啊?更何况林牧还是过后本身拨打的救护车电话,这么说当时林牧是完整复苏的,连濒危都不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