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答案。
郑义之前从没干过这么血腥的事,即便重生前,做过最血腥的事也只是杀鸡。可刚才他砍断峰哥的手和割掉对方的舌头,心机却一点承担都没有,也不感觉恶心。
一名地痞在峰哥开口后,立即笑着答复道,他们早已经熟谙峰哥睚眦必报的脾气。
峰哥瞥了对方一眼,接过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很天然的将那包中华烟顺手揣在了衣服兜里,那递烟过来的地痞脸上一阵肉疼,但却不敢说甚么。
喃喃话语从郑义口中收回,他抬起手,借着大幅度晋升的五感,在淡淡的月光下看动手掌上那蛛网般的血丝,眼中有着一丝欣喜和镇静。
并且,不知如何回事,峰哥感受被抓住的手腕一阵火烫!仿佛被火烧普通,烫得他痛叫一声,部下认识的松开,拿着的砍刀顿时掉落。
“哗——”
过了一会儿,在这群地痞青年的劈面,一道人影缓缓走了出来。
暗淡的灯光以及帽衫的讳饰,让峰哥等人看不到此人的脸,只能瞥见下巴。而此人独一暴露的下巴上,却充满了蛛网般的血丝,看起来有些像纹身。
“峰哥,火!”
此时,他满身仍然很热,可固然热,但他身上却没有出一丝汗。
俄然站定身形,郑义再次看动手中的蛛网血丝,但此时他的眼中却出现了深深的利诱。
一声沙哑的声音俄然传来,一道人影从不远处的阴暗冷巷中走出。
再次顺手丢掉了峰哥的舌头,此次连同砍刀一起,帽衫男起家朝巷子深处拜别。
这些蛛网血丝……到底是甚么?
“噗——”
满身的蛛网血丝渐渐消逝,仿佛隐入了身材内,规复成了白净的皮肤。
峰哥深吸一口烟,然后将还没吸完的烟狠狠砸在地上,嘲笑道:“现在那小杂种估计在上课,我们先去吃东西、唱唱歌,等早晨好好教那小杂种做人!另有阿谁小妞,今晚也好好教她‘做人’!”
峰哥等人循名誉去,发明来人约莫一米七出头,穿戴一条灰色活动裤以及一件玄色连帽衫。
“好!”
峰哥见状,脸上暴露狠色,脚下法度加快,冲出人群,敏捷来到此人面前,砍刀从上往下,狠狠朝对方头劈砍去。
打斗砍人这么多次,他们向来没见过有人能用砍刀将人的手砍下来。
第二天,织县的地痞里,以及1、2、3、四中的门生间,都在传播着“三块碑”的峰狗一出派出所就被仇家割舌砍手的事,一时候成了很多人的谈资。
迎上峰哥后,地痞们纷繁问候。
没有任何痛觉传来,却又有很清楚的触感。
但是,在北街派出所劈面街道的人行道上,一群头发染着五颜六色,手臂或脖子处有纹身的青年,正堆积在这里,仿佛在等待着甚么。
“刀呢?”
夜幕来临,织县这座小县城也变得灯火透明起来。
他们一边说,一边走向派出所劈面的人行道。
“你他.妈谁啊!”
郑义临时不再多想,脚下法度加快,朝巷子深处走去。
“草!”
刚从派出所出来的峰哥狠狠吐了口口水,谙练地便要从裤兜里取出蝴.蝶.刀,可却掏了个空——之前在派出所已经被当管束刀具收走。
人体骨头非常坚固,浅显人底子不成能将人的手臂砍断,除非是刚好砍在枢纽处,或者用屠夫那种杀猪刀,摆放在砧板上砍。
暗淡的巷子深处,穿戴灰色活动裤和玄色连帽衫的人影一边迟缓走着,一边将戴动手上的塑胶手套摘了下来。
砍断手……
“你们这群人渣。”
玄月已入秋,夜晚有了一丝凉意。